蓝涛,你欠这五个人的钱要尽快还了!(2019年03期06)

蓝涛,你欠这五个人的钱要尽快还了!(2019年03期06)


姓名:蓝涛(曾用名:兰涛)

性别:

地址:住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新华街。

案情介绍:

蓝涛分别向张某、赖某、黄某、周某、季某借款。到期后,蓝涛未能按约定还款。张某、赖某、黄某、周某、季某分别诉至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赖某、黄某、周某、季某分别诉蓝涛民间借贷纠纷等五案作出裁判,但蓝涛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上述债权人申请,上述五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时间:2014年10月27日、2015年9月14日、2016年11月16日、2017年5月16日、2018年7月2日

执行案号:

(2014)上执字第290号、(2015)上执字第388号、(2016)赣0724执630号、(2017)赣执0724执348号、(2018)赣0724执509号等五案

执行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4)上民一初字第412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蓝涛归还张某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

(2014)上民一初字第5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蓝涛归还赖某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

(2015)上民一初字第4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蓝涛归还黄某借款本金50000元及逾期利息;

(2016)赣0724民初7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蓝涛归还周某借款本金136500元及利息;

(2018)赣0724民初3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蓝涛归还季某借款本金12425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被执行人蓝涛未能按期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97-713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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