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某供貨商怒斥商超系統下調供貨含稅價

“講真,幹了這麼多年,從來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今日上午,一知名快消品上市企業的區域KA渠道負責人李昊(化名)向記者抱怨道。

記者半天沒回過神來,細問之下,李昊向記者道出了其中緣由。

喜大普奔的“降稅”讓供貨商樂不起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三部門2019年3月21日聯合發佈的《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這對作為供貨商的李昊來說,這本是件喜大普奔的好事啊?為何還有如此大的抱怨呢?

原來,近日李昊相繼收到羅森便利店、易初蓮花、中國石化易捷、殼牌等多家大型超市的一則通知,大致意思也基本相同,即大型商超在系統裡直接讓供貨商把供貨價下調3%。

“從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某供貨商怒斥商超系統下調供貨含稅價
“從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某供貨商怒斥商超系統下調供貨含稅價

而李昊與上述商超渠道簽訂的均為年度合同,且供貨價格均按照含稅價執行,因此這則通知讓其十分窩火。

無獨有偶。收到同樣通知的供應商遠不止李昊一位。據《中國經濟週刊》報道,也有上市企業和食品製造業企業收到了沃爾瑪、華潤萬家的調價通知。在該報道中的企業主據此算了一筆賬:以不含稅為8.62元的某產品為例,減稅之前,加上16%增值稅,含稅價就是10元;減稅之後,加上13%增值稅,含稅價變為9.74元。而現在,上述大型連鎖商超直接把之前10元的含稅價降低2.6%,變成了9.74元。

顯然,假如保持現有的10元供貨價不調整,像李昊這樣的供應商就享受·了3%的增值稅下降紅利。

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一家毛利率在45%的企業能夠享受到增值稅減稅帶來的紅利有多大呢?

按照《中國經濟週刊》的計算:降稅前,45%×16%=7.2%;降稅後,變為5.85%;再加上教育附加與城建附加稅相應的減少,該企業利潤率增加1.485%。全年營收30億元,該企業有望增加淨利潤4455萬元。

零售商的減稅紅包也不小。零售業平均毛利率約為25%,則上述10元含稅價進貨的產品,售價為12.5元,增值部分2.5元需繳納增值稅,下降3個百分點之後,就能享受0.75%的紅利。

一家大型商超上市公司董事長曾公開表示,綜合測算,降稅能給其企業帶來約1個百分點的新增淨利潤。若按50億元的營收規模計算,那就是5000萬元的淨利潤。

換而言之,在李昊看來這些原本屬於自己的降稅紅利就這樣被大型商超給拿走了,落在誰身上能樂得起來?這也就出現了本文一開始提到的一幕。

得罪不起的商超渠道

眾所周知,快消品是個渠道為王的行業,得渠道者得天下,誰都怕失去渠道。

而在眾多渠道中,商超渠道是最為強勢的渠道之一,此次下調供貨價也是其強勢的體現。此外,某些大型超市和商場憑藉對銷售渠道的壟斷地位,向供貨商收取開戶費、進場費、條碼費、陳列費、返點費……等諸多“不合理費用”。曾經民盟廈門市委的一份政協提案顯示,部分零售商的不合理收費竟然多達17項。

“從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某供貨商怒斥商超系統下調供貨含稅價

有媒體曾經報道過,食品行業常見的條碼費要價,本土超市每個單品500至1000元,外資超市每個單品1000至1500元。據記者瞭解,在成都紅旗連鎖這種區域強勢連鎖超市,如果進入1000家門店,單品條碼費將達到近30000元/年。

“更可氣的是,賣場收了‘條碼費’,還時不時地要收‘解碼費’。”李昊告訴記者。即如果產品銷售不好或送貨不及時,賣場就把條碼鎖了,要想繼續賣貨必須交解碼費。

而上述費用還僅僅只是供貨商運作商超成本的一部分。

在快消品行業,商超渠道與經銷商渠道的供貨價格體系也是不同的。二者相比,商超渠道的供貨價很多時候也更低。根據記者最新瞭解到的,以某高端方便麵品牌為例,在經銷商渠道,價格大約在53元/箱左右,而在商超渠道的供貨價格僅為50元/箱左右。一箱貨價差就在3元左右,對於毛利並不高的食飲行業經銷商而言,這筆費用堪稱鉅款。即便如此,大型商超以此次降稅為名,繼續下調供貨價,這一價差還將進一步拉大。

而這些還不包含供貨商需要負責的配送、維護、商超慶典促銷活動支持等。

想必,上述這些像李昊這樣的供貨商都經歷過或者正在經歷。但在強勢的商超渠道面前,這些供貨商群體可謂是“敢怒不敢言”。

記者熟悉的一個經銷商朋友就無數次的吐槽過:“現在經銷商是弱勢群體,哪個人都能捏一把。商超,特別是大點的商場,店大欺客嘛,就這樣。”其中的辛酸和無奈想必也只有從事這行的人才能夠體會。

經銷商怎麼辦?

此次商超借降稅下調供貨價,讓李昊這樣的供貨商而言可謂是怒火中燒。

對於此次降稅,稅務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增值稅是屬於生產環節、銷售環節產生的價外稅,在各環節中依次轉嫁,由銷售方向購買方收取,最終由終端購買使用者承擔。”

按照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馮俏彬的解釋,稅率下降了,就應該傳導至下游,整個產業鏈上的銷售價格就應該跟著下調,最終的零售價格也應隨之下降。

“從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某供貨商怒斥商超系統下調供貨含稅價
“從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某供貨商怒斥商超系統下調供貨含稅價

但李昊給記者提供了商超現場價籤,並明確表示超市並未對零售價格進行相應下調。這在李昊看來,通常超市在選擇供應商時,就是在保障超市至少30%的毛利基礎上確定的供貨價。按常理,超市如果同步下調商品零售價自己也能理解,但現在自己的供貨價下調,零售價依舊沒變,這樣一來,除了商超渠道,上游生產企業、下游的消費者都沒能享受到降稅帶來的紅利。

“降不降價,不存在誰是誰非的問題,也不存在誰攫取減稅紅利的問題,實質是利益的博弈。”馮俏彬說,國內當前的減稅傳導機制還不是很暢通,傳導機制良好的話,就不會有這麼大的爭議。

李昊表示,一方面,作為大型快消品企業,終端價格不可能根據部分商超渠道的價格變動而調整;另一方面,針對降稅帶來的紅利就這樣被商超渠道拿走了,這對自己所在區域的營收和淨利潤都會產生直接的影響。

但上述稅務部分負責人也表示,增值稅稅率下降,不一定能讓所有環節的市場主體都能得利,在減稅幅度既定的情況下,各相關市場主體具體的減稅效果還要看每項業務所涉及貨物(勞務、服務等)的供需關係、計價方式以及各方的議價能力。

而馮俏彬也認為,最終形成的結局,還是看供給彈性,看談判能力。“要看在博弈過程中,誰更強勢,誰的話語權更大。”

對於接下來,李昊表示擺在自己面前只有兩條路:一是以超市的現有價格一邊供貨一邊談判,好在目前只有20-30%商超下調了供貨價,還有一定的談判基礎;二是因為自己原先與商超簽訂的合同約定了供貨價在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調整,現在屬於商超單方面調價,自己可以選擇停止供貨。但在李昊看來,按照目前下調的價格來看,自己要虧本,因此選擇停止供貨的可能性極大。

一位快消品行業的資深財務人事向記者表示,在與大型商超等強勢渠道簽訂年度(長期)合同時,供應商最好按照不含稅價格來執行。這樣一來,不管稅負多少,直接在不含稅價格的基礎上增加稅點即可,也就可以避免上述矛盾發生。

但這種方式能不能被強勢的商超方所接受,又成為另一個問題。新稅率政策下,如果經銷商和消費者都無法獲得政策紅利,卻成為商超獨享的禁臠,這是否違背了降稅惠民、惠企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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