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金文中告廟制度研究》

《西周金文中告廟制度研究》

作者 京都靜源 教授/文學博士

①告朔

告朔是西周告廟制度重要內容之一。

早在殷商時代就已經有告朔現象產生。吳榮光在《筠清館金文》一書中收錄有《商父丁爵》銅器一件,其銘文為:“父丁朔”。他為此解釋說:

此爵當是告朔之器。

此件銅器為葉東卿所藏。中英鴉片戰爭之後,其子葉名琛被擄,他亦返回故里,而所藏銅器頃刻之間蕩然無存。從命名的角度來看,還是以干支作為名號。但是,最後一字的“朔”字,或為父丁之名,或為父丁之職。但是,以此字入金文中,則當時告朔現象的存在已經是確定無疑的了。又見該書所收錄的《商元舉》銘文,只是一個“元”字。他又引吳子宓的觀點說:

重屋上一字從二從人,當是元字。人君即位之始銘。是器以告廟也。

和上一器相比,所缺的只是“父丁”二字。看來,在殷商時代的銅器銘文,告廟的內容已經包括了告朔和告元年二者。這裡的人名可能是擔當告廟的官員。在古代文獻中,告元年的記錄,如,《春秋·隱公元年》的“元年春,王正月”一語。杜預在《春秋左傳注》中為此註解說:

隱難不即位,然攝行君事,故亦朝廟告朔也。

依據上述觀點,告廟地點在朝廟。但是,賈公彥在《周禮註疏》一書中提出新解:

雲“朝享,謂朝受政於廟”者,謂天子告朔於明堂,因即“朝享”。“朝享”即《祭法》謂之“月祭”。故《祭法》雲:“考廟、王考廟、皇考廟、顯考廟、祖考廟,皆月祭之。二祧享嘗乃止”。

原來,他注意到了:

天子告朔於明堂,則是天子受政於明堂。而云“受政於廟”者,謂告朔自是受十二月政令,故名明堂為“佈政之宮”,以告朔訖。因即朝廟,亦謂之受政。但與明堂受朔別也。

相反,在《左傳·莊公元年》中記載:

元年春。不稱即位,文姜出故也。

在這裡,沒有使用“王正月”三個字。為此,杜預在《春秋左傳注》一書中解說:

不書,不告廟。

在吳榮光的書中還收錄了《商元祀禪》銅器一件,其銘文為:“王元祀”。殷商時代稱“年”為“元”。此銘即“王元年”。這或許是《左傳》中的“王正月”之說的直接來源。吳榮光為此考證說:

《春秋》今文家說:“孔子受天命,變一為元,制正月”。是故《春秋》建元始。今考孔子以前彝鼎文,無一以元年為一年者,無一以正月為一月者。元年正月,百王所同。不可得與民變革者也。與三科九指質家文家之異同。無與董何兩大儒求素王所說始。不得其微言所詫始,而為之辭。

而且,告朔行為必須是每月一次的。特別是在出現閏月時必須告廟。《春秋·文公五年》記載文公因為閏月就沒有進行告廟活動,杜預在《春秋左傳注》一書中解說為文公“以閏月為非常月,故闕不告朔”的行為是“怠慢政事”。甚至到了文公十三年發生大室之屋壞損時,他也歸因為當年文公的“簡慢宗廟”行為。所以,何休在《春秋公羊傳解詁》一書中說:

禮,諸侯受十二月朔於天下,藏於大祖廟。每月朔朝廟,使大父南面奉天子命,君北面而受之。比時使有司先告朔,慎之至也。

告廟地點一般在朝廟。而且舉行告朔時要使用餼羊來祭祀。見《論語·八佾》:“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

②逆婦

逆婦也是西周告廟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

見《左傳·隱公八年》中的記載:

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辛亥,以媯氏歸。陳鹹子送女,先配而後祖。鹹子曰:“是不為夫婦,誣其祖矣。非禮也,何以能育?”

杜預在《春秋左傳注》一書中為此解釋說:

禮,逆婦必先告廟而後行。

金文中,《散氏車父壺》銘文中記載了逆婦一事,如下:“散車父乍皇母孝姜寶壺用逆 姞氏”。這裡的“姞氏”就是逆婦的當事人,散車父為此特地向皇母姜氏告廟並作寶壺,用來乞求平安。

根據“先配而後祖”的記載,逆婦的告廟地點在祖廟。這大概是出於對祖先崇拜的信仰和血緣關係的考慮吧。因為逆婦和生子嗣有直接關係,所以向祖先告廟也就具有請求祖先接納後人的婦人加入本家族中的含義在內。而不告廟的直接危害就是不能生育。這應該是西周初期比較盛行的一種生育信仰,它和當時對高媒神崇拜的生育信仰是殷周時代生育信仰的重要組成。

③公行

公行也是西周告廟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

見《左傳·襄公二年》中的記載:

冬,公至自唐。告於廟也。凡公行,告於宗廟。反行、飲至、舍爵、冊勳焉,禮也。

在金文中,公行告廟的內容,如《靜方鼎》銘文如下:“佳十月甲子王才宗周令師中眾靜省南或相□居八月初吉庚申至告於成周”。這裡的告廟地點在成周。即成周的宗廟。告廟地點在宗廟。

由上述記載又可以得知,公行之外,反行、飲至、舍爵、冊勳四者都是告廟的重要內容之一。如,《左傳·襄公十三年》中的記載:

孟獻子書勞於廟,禮也。

在這裡對舍爵和冊勳的記載,在金文中有大量的實際證據存在,也即著名的冊命金文。但是,在冊命金文中明確說明了在接受冊命後要告廟的銘文並不多。然而,“乍某某寶尊彝”之類的作器銘文和“用乍文祖·皇祖·祖考·文考·皇考旅彝”之類的祭祖銘文的大量出現,正說明了在接受舍爵和冊命之後必然要進行告廟活動。

④盟誓

盟誓也是西周告廟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

見《左傳·昭公七年》中的記載:

嬰齊受命於蜀。奉承以來,弗敢失隕,而致諸宗祧。

杜預在《春秋左傳注》一書中的解說是:

言奉成公此語以告宗廟。

在金文中,如著名的《五祀衛簋》就記錄了舉行盟誓的銘文如下:“井白白邑父定白倞白白俗父廼覯事厲誓”。又見於《格白簋》銘文中如下:“厥書史 武立盟成”一語,也是盟誓告廟的銘文。

由上述記載可以得出,告廟地點在宗廟。看來。盟誓行為更多是一種和同姓有關係的社會結盟行為。所謂“同姓於宗廟”並不僅僅是為了祭祀活動。

⑤征伐

征伐也是西周告廟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

見《左傳·僖公四年》中的記載:

八月,公至自伐楚。

杜預在《春秋左傳注》一書中對“至”字的解釋為:

告於廟。

但是,告廟地點不明。依賈公彥在《周禮註疏》一書中的註解:

按《尚書·武成》:“丁未,祀於周廟,庚戌柴望”。皆是軍歸告廟,告天及山川。此經出時亦告之,歸時告之。

又可見金文中的史料證據如下:

《羌白簋》:“佳王九年九月甲寅王命益公徵眉傲益公至告”。

這裡,極為明確地點出了“至告”二字,它是告廟制度的特別說明用語。

又見:

《 方鼎》:“佳周公於徵東屍豐白尃古鹹戕公歸□於周廟”。

這裡的“□”字,由上到下從雙從佳從示三部分組成,舊多不識。從文義來看,此字乃是“告”字的繁體。加“示”字說明了此字作為告廟活動的專用字的性質。

告廟地點是周廟,即周始祖廟或文王廟。因此,此銘文中的“周公”是生稱,不存在“周廟即周公廟”的問題。而銘文內容又是征伐東夷諸國,所以這裡的周廟是文王廟的可能性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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