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交社保,若61岁去世,之前交的社保能“退钱”吗?

社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每个人奋斗了那么久,为的就是生活更精彩,它关乎着医疗、养老、购房等诸多问题,交了社保,61岁就去世了之前交的社保能“退钱”吗?社保断了,退休养老金就少了如何办?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在北京交社保,若61岁去世,之前交的社保能“退钱”吗?

交了社保,61岁就去世了,之前交的社保能“退钱”吗

1、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全退,其它“充公

按照我国《继承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属于个人财产, 可以依法继承。

但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单位缴费部分,还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部分不能继承。这些钱要继续用于其他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

不同阶段死亡继承额的算法不一样。

在职时死亡,继承额=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退休后死亡,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2、医疗保险:医保存折里的钱能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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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每个月从工资里扣的医疗保险费被全额返到这个银行账户里。

所以,如果参保人生前没有支取过这笔钱,余额应该还是有一些的。

3、未报未领的报销款和待遇

参保人死亡后,遗属需要向其所在单位申报死亡,经单位向人力社保局提供死亡清算手续,审批后,发放相应金额。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办理死亡清算前请务必确认没有未完结的其他业务,一旦清算,所有报销和待遇申领都将无法再兑现。

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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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两笔钱,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北京市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后丧葬费的标准是5000元,用来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抚恤金则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来确定。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只要你参加社保了,不管是交了一年还是十年,不管有没有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死后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不管是什么,还是需要根据自己当地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希望大家都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保断了,当心退休养老金就少了

社保为什么要转移呢?因为不能断。可是,为什么不能断呢?断了以下这些事情就会被“清零”。

1、断了领取就少了

北京市的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原则,由于社保中断期间不计入工龄,中断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少,最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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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断了不能买车买房

在北京,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只有连续上满5年的社保才能在北京买车摇号和买房,而最近北京购房"连续5年纳税"明确为"连续60个月纳税"。只要中间断一天,五年就要重新计算了。

3、落户资格会“清零”

《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持有本市居住证;②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③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④无刑事犯罪记录。

社保断缴,小心落户有困难!

养老金要多领,社保断缴了如何不会“清零”

1、找中介过渡

不少换工作的朋友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工作断档没人帮你交,务必提前找个中介过渡一下,网上有不少帮着交社保的中介公司,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即可。

办理社保代缴业务,具体流程为: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取调函——持调函到单位将档案取出——持借记卡(规定银行)、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交够年限即可

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年限都是可以积累的,如果中断,交够年限就可以。

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是不够最低缴费年限,北京户口可以办理延期缴费,外地户口交够10年才能办理延期缴费,不够10年的就只能转回户口所在地续交了。

3、重新交即可

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新交还是可以报销的。万一断缴,医保卡会有2到3个月的恢复期,在这2到3个月只能手工报销,不能医保卡自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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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

社保断了只是补缴这么简单?大错特错,补缴是需加收滞纳金和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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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缴社保需交滞纳金

当前,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分险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即补缴日期为2011年7月(包含)之后的保险费时,按照补缴金额分险种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规则及方法如下:

滞纳金计算规则: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某用人单位2016年7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4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5月份,则欠缴的起始之日为当年6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5月份欠缴金额外,还应缴纳自6月1日起,至7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

比如,该员工5月份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单位缴费:879.36元,个人缴费:262.51元,总计:1141.87元。

那么,总共需要缴纳滞纳金为1141.87×39×0.0005=22.27元。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征收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针对个体参保人员,如果跨年度欠费太多,同样需补缴滞纳金。

2、补缴养老保险需交利息

对于社保中的养老保险费没有按时缴纳的,在补缴费用时,除了需要补缴所欠本金,另外还要补缴欠缴本金在欠缴期间的利息。

其利息额度根据银行当年的利率计算得出,补缴利息也有一定的计算方法,由电脑自动生成。

据了解,补交利息是为了使欠费参保人员与正常缴纳社保的人员将来有同步的待遇。缴纳的利息会计入个人账户,最终受益的还是参保人自己。

3、每年的3月31日是分界线

据了解,相关部门每年都会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公告,提醒个体参保人员在当年的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前一年欠费的补缴手续。

3月31日前补缴都不会收取滞纳金,但是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社保背后你可能不知道的秘密

1.医疗保险

在北京交社保,若61岁去世,之前交的社保能“退钱”吗?

(1)尽量去定点医疗机构

有些参保者会忽略一项重要规则,除了A类医保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以外,大家就医尽量要去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否则除急诊外,你即便是去医保医院,诊疗项目也是医保范围内的项目,也得全额自费。

(2)医保也有“观察期”

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后60天内没有参加医保,后续选择在职介、人才中心存档以自由职业者身份自行参加医保,就要面临6个月的医保“观察期”了。在此期间,参保者需要缴费但不能报销,6个月后才能正常报销。

2.养老保险

(1)中间可以中断

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同城和异地没多大区别,中间都是可以中断的,无所谓。养老保险到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交得越多,养老金也越多。

(2)退休年龄是关键

相关条例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实际上,不是缴费满15年就能够退休,退休年龄才是最重要的一环,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使你已经缴了30年的养老险,也暂不能退休。

在北京交社保,若61岁去世,之前交的社保能“退钱”吗?

3.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按平均工资算

依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当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即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无业妈妈也能报销医疗费

对于无业的全职妈妈,则尚未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虽然无法享受按月领生育津贴的待遇,但只要京籍无业的全职妈妈在职介、人才中心参加了医保,还是可以按规定报销生育当次医疗费用的。

4.工伤保险

(1)工伤鉴定有期限

如果你出了工伤,那你必须马上报告单位,把警察出具的证据和事故鉴定书以及你出工伤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历交给单位,让单位拿着这些材料去做工伤鉴定。你的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把你的有效材料送到工伤鉴定中心,不然就过期了。

(2)“48小时”是个门槛

工伤保险中有一个值得关注的规定,那就是在工作岗位发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会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发病后超过48小时死亡的,就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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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虽然必须要交,但即使失业了我们一般人也是领不到的,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包括,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非自己主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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