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步镇人民政府 南安交警中队关于规范镇区街道车辆停放秩序的公告

塘步镇人民政府 南安交警中队关于规范镇区街道车辆停放秩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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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步镇人民政府 南安交警中队关于规范镇区街道车辆停放秩序的公告

塘步镇人民政府 南安交警中队

关于规范镇区街道车辆停放秩序的公告

为有效治理镇街道“六乱”,建设环境优美的塘步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就规范塘步镇街道车辆停放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塘步镇街道除划定停车位的场所外,任何场所街道不得随意停放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所有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位置停放。停放时要统一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位,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塘步镇街道划定的停车位主要用于小型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停放,禁止大型工程作业车辆和大型客货车与拖拉机停放。

三、沿街单位院内有停车条件的,必须将车停放在院内。

四、对需进入上述禁停路段装卸货物的车辆,请在18时至次日8时时段内装卸完毕并驶离(遇特殊情况按城管人员通知的时间为准)。

五、执行紧急任务的军用、警用车辆和消防、医院救护、工程抢险、邮政、环卫、城建、市政等特种车辆在执行职责任务时不受禁停限制。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或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执勤民警现场取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本公告自发布2019年1月11日起施行。

希望塘步镇居民相互转告、共同遵守执行,并劝解、制止不良行为,营造良好的塘步镇街道秩序和居民生活环境秩序。

特此公告!

塘步镇人民政府

南安交警中队

2019年1月7日

塘步镇人民政府 南安交警中队关于规范镇区街道车辆停放秩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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