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的幾個小人物之“茀”:鞋匠的困境

在公元前八世紀到七世紀之間,齊國是齊桓公的哥哥齊襄公執政。從左傳和史記記載的情況看,這個齊襄公還真不是個東西——淫亂(跟自己的親妹妹私通)、殘暴(殘殺妹夫魯國國君等)、荒唐混賬……基於一身。但就是這麼一個玩意,他的身邊也有彭生和和茀這種人物。

關於公子彭生的情況我已經說過(彭生為亂倫的齊襄公做替罪羊是怎麼回事-阿岔),就是為齊襄公亂倫殺人做替罪羊的那個。按事理推斷,即使是設計謀害魯桓公那個事兒,彭生最多也就是個幫手,主謀和實際主要殺人兇手應該是齊襄公。但最終這個事兒還是要彭生來承擔。因為殺無故殺掉一個國家的國君(魯桓公)畢竟是一個大事兒,哪怕是糊弄人,那也不能不有一個交代。

彭生冤枉是誰都明白的事兒。但他是不是自願卻是另一回事兒。《史記》在記錄這個事兒的始末的時候有一個情節,說是齊襄公在彭生代替他給魯桓公抵命幾年之後的一次打獵中,對面的一頭豬像人一樣直立起來。齊襄公身邊的侍衛說那是“彭生”。大家一般以為這就等於是借侍衛之口告訴大家,當初彭生做替罪羊並不是他的自願。不過,以阿岔看,這可能只是司馬遷的意見。因為在齊襄公身邊還有茀。至少茀的表現可以證明,即使齊襄公這種混賬身邊,也是有甘願為之而死的人物的。

茀是一個鞋匠。按《史記》的說法當時是專門管理齊襄公鞋子的官員。公元前686年,也就是齊襄公打獵遇到野豬像人一樣直立,侍衛說那是“彭生”的那一次。一個野豬在你面前直立,那應該是無處可逃,準備跟你拼命的架勢;這個時候再有人說那是“彭生”,就等於是說那是人來找你報仇了。這種情形之下,齊襄公自然是緊張憤怒恐慌混在一起了。結果是他雖然表現出“大怒”的樣子,並用箭射中了野豬,卻因此扭傷了腳。

從情勢看,扭傷了腳是因為內心的惶恐憤怒使然。但彭生這個話題因為畢竟是一個隱痛,是不好說的;所以找了一個藉口發洩。這找的發洩對象就是他的私人鞋匠茀——自己摔了,扭傷了腳,怪鞋匠給弄得鞋子不好。鞋子不好自然是鞋匠的錯。齊襄公因此“親自動手”“打了茀三百鞭子”。

茀這個鞋匠自然是冤枉得不能再冤枉。

這麼被人冤枉鞭打的茀是怎麼對待齊襄公的呢?

就在鞋匠茀被冤打三百鞭子之後,公孫無知聯合連稱、管至父謀反——得知齊襄公傷了腳之後,帶人要來殺掉他。在宮門口被茀發現。這個時候,茀告訴這幫人說不能就這麼進去,不然驚動宮中就不容易進攻進去了。並且給這夥人看他受的傷。在人家相信了之後,他自願前去打探情況。但在他進宮之後,立即把齊襄公藏在房門後,然後夥同宮裡的其他人以及齊襄公的親信,在公孫無知等人進宮之後,反攻他們。結果是——

茀等人以及齊襄公都被殺掉。

彭生為齊襄公做了替罪羊死了,是不是自願還是一個問題。但茀可以肯定是自願為齊襄公而死的。從事理上看,這兩個都死得有點冤枉。因為齊襄公不是一個東西,他自己應該是死有餘辜。而為了這樣一個傢伙把自己的命搭進去,自然也就不值。但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來看,也許會發現另一個問題——

這就是忠誠的問題。從忠誠的角度看,彭生不論是殺人還是頂缸,那都是執行最高領導的指令,都是按照當時齊國合法的執政者齊襄公的命令去做的。而茀也是為了維護那個合法的執政者,維護那個合法的齊國國家政權。特別是茀,還是自願為之而丟掉自己的生命的。你可以輕鬆地說他們這麼選擇是不值。但如果他們做出相反的選擇,我們便會發現,他們依然還是會被否定——

因為不論齊襄公自己多混帳,他都是齊國當時合法的統治者,而彭生特別是茀都是他的合法的部下。不執行合法領導的命令,那彭生就是在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之間選擇了個人利益。而茀乾脆就是為了個人恩怨而助紂為虐——公孫無知等人的玩法是弒君篡位,茀與他們合作自然就是幫兇。

這就是說不是彭生和茀的選擇對不對的問題。而是——

無論他們怎麼選擇,怎麼做,他們都要付出犧牲,都要被否定的問題。聽齊襄公的,保護齊襄公,是錯。因為齊襄公淫亂殘暴……,跟著他,保護他,自然與邪惡為伍。

不聽,不保護,聽任別人弄死或者,跟別人合夥弄死這個傢伙吧,還是錯。因為你還是會被當作是因私廢公,助紂為虐。因為他齊襄公不論多混帳多殘暴,他依然是你彭生和茀合法的領導,是當時齊國合法的執政者。而你彭生和茀是他合法的部下。你作為個體的部下是沒有理由除掉他齊襄公的。這才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態度。這也才是——

中國傳統文化的困境。

而彭生,特別是茀,所堅守的,則是中國文化的核心價值之一。忠誠可能是一個坑,茀就遇到了。他跳進去了。同時,也很快就被掩埋了——淹沒在歷史的黃塵之中。(2019/4/11阿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