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张扣扣为母报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那对于他的行为我们究竟该持以何种态度?

迎着朝阳眺望远方


1:张扣扣母亲被害案与张扣扣杀人案,两案共计5条人命消失,应该是人间悲剧!

2:张扣扣母亲被害案

首先是张扣扣母亲去王家挑起事端,继而殴打未成年人王正军,王正军是受到伤害才还手,王正军随手执起地上的木棍击打张扣扣母亲头部,张扣扣母亲随即倒地后死亡,法院以故意伤害至人死亡罪追究王正军的刑事责任,由于王正军犯罪时未满18岁,依照《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未成年犯罪应从轻处罚的原则法院判决王正军有期徒刑7年。这样的判决于情,于理,于法并无不妥!

3:关于王正军判决7年有期徒刑,为什么坐了4年多就被释放。

依据《刑事法》《监狱法》对于有悔改表现,积极改造的服刑人员可以减刑(但不能超过期刑期2/3),也就是说王正军是刑满释放的!

4:张扣扣以复仇为目的杀害王正军等三人,并毁坏王家车辆,张扣扣的犯罪时实清楚,证据确凿,两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张扣扣死刑,以损坏财物品判决张扣有期徒刑4年,两罪合一决定判决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这样的判决有错吗?

纵观两案谁是真正的受害者???!!!

相信广大有正义感的人民众群,他们的眼光是雪亮的,自然会辩明是非曲直。


拉丁欧阳


首先说这是一个悲剧,已死四人,从法律讲三条人命最高法很难不核准,但很多人同情杀了三个人的他。

我认为有几点:

一,中国自古以来有一种仇民间是鼓励要报的,就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在法治不建全的年代,报这种仇的人,往往会得到人们的夸奖,水许传里有很多例子,虽然水许是人编的故事,但也代表了人们对此类事情的看法。

二,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看似是一句成语,但很多人把他视为一种修炼方式,而且是赞尝性的理解这句话。

三,张儿童时期看到了母亲被杀,又亲眼目睹了母亲被解,人们想到这一场景,估计大多数人会很伤感的,这也是人们同情张最重要的一点。

四,杀其母的人,没做几年牢,而且在村里属于强势人家,事情发生后又没有和被害家属赔礼沟通过,没有意愿化解仇恨,人们认为张的杀人顺理成章,只不过多杀了人。

五,张在法庭上又直言接受任何判决结果,又增加了人们对张的高看,特别是最后张说道:我不是神经病,我没有对社会不满,我不反社会,针对性很强的话,人们更认为张不是滥杀的人,而是有目标的复仇。

以上几点都有他不该死的合理性,也是人们认为张不该死的理由,但刑法对故意杀人,而且杀多人基本没有回旋余地。

从发生此事到判决,我一直在想此事,虽然同情多一点,但有三条人命,也认为张该被判死刑,一直到最后听了张最后陈述,觉得可以不判死刑,也认为张不反社会,不会再对社会有危害性,无期也是有很大的警示作用。

从张的事件,给人的警示是不管什么样的矛盾仇恨,第一时间要化解调解,把矛盾仇恨化解到最小!


雨下的海


这个问题以前我在类似的问题有做过回答,很多条友都做过一些评论,我也仔细的看了下大家的评论,这里再整理整理下,如果有什么不对的也欢迎大家指点。

张扣扣一案为啥会引起社会强烈影响最主要的因素就是“为母报仇”,这个名词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无论从古至今来说就是铁血男儿的一种体现,其实这里我是不敢苟同。第一张扣扣的遭遇对于绝大数的我们来说是没有经历过的,所以很难去想象张扣扣幼年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被杀,又目睹母亲被解剖,这等精神折磨20几年的他来说最后选择谋杀张家父子三人是什么样的感受。第二,张扣扣最后选择杀人报仇来解脱自己最后也搭上自己的性命,这是他在世父亲和过世母亲希望看到的吗。第三,我也看到了很多同情张扣扣遭遇的人希望法律能够宽恕张扣扣,不杀能留条活路。这里我也跟大家说说,杀人就是犯法,犯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试想一下,如果张扣扣一案因为“为母报仇”而得到法律的宽恕,是不是以后的刑事案件中所有报仇性质的都能被赦免惩罚或者从轻发落,这将会是何等恐怖的局面。

张扣扣一案已经定性,虽然我们有很多的同情和无奈,因为我们不是当事人所以无法真正的去感受张扣扣的心情是怎么样的,也无法对这件事有什么帮助,那我们应该从中获得有益启发,避免出现更多类似的悲剧。造成着一系列悲剧的起因就是因为1996年那场架,不管当时双方谁对谁错,如果都能退一步是否就不是有今天张扣扣的悲剧了,扣扣是否就能像我们一样过着正常人的生活了?设想一下。


嘉佑tx


张扣扣事件告诉我们,我们的国家在不断的文明发展,各种法律法规应不断完善,应该引起法律法务工作者深思改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当时张扣扣母亲被杀时不应该大众广庭之下尸检,使幼小的张扣扣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

2:张扣扣年幼看到母亲的遭遇和尸检过程心里伤害大家应该是可想而知的,当时有关部门应重视对其进行心理辅导。

3:当时杀害张扣扣母亲的杀人犯王某虽然是未成年人属过失过急杀了其母亲,一条命案怎能才判其7年有期徒刑,并提前释放,这里应涉嫌有腐败因素或办了人情案。

4:当时王某虽是未成年人判有期徒刑7年,法院应判王某的监护人附带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和向受害人家属道歉。


合祥居士


怎么说呢,他看着自己的母亲被人暴力杀害死在自己的怀里又无力回天,心里肯定是承受了极大的痛苦,仇恨的种子从此埋下。从个人情感和泄愤的角度看,复仇无可厚非;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杀人都是触犯刑法的,当然正当防卫除外。但这个问题我们从更深刻的角度看,其实是个社会问题,就是当公民的权益得不到公权力的救济时,受害者只能选择自救,而往往自救的方式或者行为又会导致新的暴力事件,或酿成更大悲剧。最理想的救济方式是当年杀害他母亲的凶手受到公正的判决,同时政府或者社会机构给予受害者家属心理辅导,助其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但愿法治永远不要缺席我们的生活。


小空空


中国繁体字很多,但"仇"恨的仇字在词典,词海,词源中唯有人字傍九边所组合,"九"在词意中为大数,可代表20,21,22…素数无穷大。

一个从13岁目睹生母活生生给三王男壮打死在自体怀抱的孩儿,老天爷看得一清二楚,把论何人摆进为是自已母親大人,天都要塌下来,老天爷都会掉泪:

"孩子呀,孩子…"无语埋恨铭记着复仇的种子。

对親娘的爱恋,是自然界哺乳动钩一种原始朴质的形为,人之初,性本善。娘之亡,永生惦。这包括我对逝去母親,自然而能在母親生日忌日和我生日也为母親受难日,每年这三天我都会跪拜在生母遗像前,泪流满面,至今34个年头了。

接到二哥从吉安从发来母親病故电報,那年是85年6月24日下午正出门骑车去上班,阴历五月初十。

我一下头脑发空发疯,二天在暴雨中一家三口坐班车赶去,在棺本里,我捧着老娘冰涼脸嚎哭,我是老娘老崽。

母親是78岁逝去,我今也快七十,母親与崽儿是血骨心心相连,是我割不断永生敬拜的平凡而伟大的母親大人。


易家巷


二十二年前发生的争执无法让岁月抹平,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追问的是,这个世界到底是恨更多,还是善意更多一点,然而悲剧总是层出不穷。

我们生活的界线,把矛盾隔离开的篱笆又在那,听说当年两家产生纠纷的根源就是土地的归属权,使用权。所以,私有的产权千万不能糊里糊涂,是谁的就是谁的,产权明确,界线分明。谁家的院,谁家的房,谁家的田土,谁家的菜土,本该确立的清清楚楚,文文本本用法律来证明,那个是王家的,那个是张家的。然而这一切都是无序的混乱的状态,在农村,大都情况下是人多势众就是赢,成了理。

当年的悲剧发生目睹自己的母亲被人打死,对于仅有13岁的少年究竟留下多大的阴影以及不幸的影响,我想,那是完全能想象得到,无法释怀,挥之不去。


挂羊头卖狗肉628


人都是父母养的!自己的妈妈小时候就没了!是多么的。悲哀。


高级防水工程师!


前因后果:刀下留情:重新起诉


张妈妈287


转述一段话,不无道理。

一心盼着扣扣死刑的,都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强人群体,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有能力而且会欺凌弱小,所以希望法律为他们保驾护航!

而不希望扣扣死的,都是社会中的弱小者,他们经受过,或者意识到强人的欺凌,希望扣扣免死判决能警告强人以后不要欺负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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