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一套二手房,因為房產證不到兩年,所以賣方想先讓買方交一部分錢,再去作個公證兩年期滿再過戶,這樣做可行嗎?

LJJ一個人的旅行


不清楚你說的未滿兩年是怎麼計算的。我說說我的真實經歷。因為沒有購房資格,2018年12月買了法拍房,也是第一次買房,原房主的房產證是2017年10月的,這麼算是未滿兩年的。其中未滿2年賣方應交了增值稅及其附加稅5.6%,還有買方應交稅款。因為是法拍,這5.6%由買方承擔。等證辦下來,我突然感覺不對,所以沉下心來研究。發現2年期限的計算有誤區。經過就不說了,準確計算方式是從購買新房簽訂購房合同或者是購新房繳納契稅的時間為起點,一般這個時間起點到下來房產證起碼得半年,託2年都不稀奇。所以經過我調查,我買的二手房(法拍房)都已經快5年了。

高興的是,可以去申請退稅5.6%,合計13萬多。

當初就是考慮到不熟悉房產知識,特意花錢僱了一個懂行的來提供顧問及跑腿,期間挑房也和很多中介打過交道,幾乎沒人知道這個算法!

另外說下,淘寶法拍房不限購,是解決常年在外省拼搏、準備回老家省會定居的剛需族好途徑。


李老虎吹牛


先交一部分錢,然後做個公證兩年期滿再過戶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妥的。房價隨時都有可能發生變化,所以可能沒到兩年你們就會有人違約。



老亮身邊有一個朋友花了不到100萬買一套房子,也是因為費用原因,相等2年再過戶。沒想到到的是,不到一年那套房子的價格漲到了150萬多。我朋友要求過戶時,對方確以家裡其他人不同意為由不配合過戶,而且還要收回房子。後來我的朋友找了律師諮詢,律師表示打官司對我朋友不利,儘量自己協商。無奈後來我的朋友又給了房主50萬才完成了過戶。



老亮朋友這個事告訴老亮,買房這種事必須要及時過戶,因為誰也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所以老亮建議你,或者多交點錢,或者在看看其他的房子吧,免得給自己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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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亮說房


賣買房產,必須過戶,如不過戶,因單方面違約,將造成嚴重的後果!之前遇到過一個朋友交了定金,也有合同,但因房產未過戶,這個賣主因房價瘋漲,直接又賣給另一買家,鬧到起訴,也沒得到房子,因為第二買家把房產已經過戶了,過戶的,根據當前法規規定,是支持過戶的,如果二個買家都未過戶,肯定是支持第一買家。合同法規定,有定金的,造成違約行為,賣應雙倍返還定金,買方不履行約定的,賣方將不退還定金!公正只是在合同約定的基礎之上又加一道安全法砝而已,就像房產,不過戶,總有不妥!



逸軒秩序


二手房交易不建議這麼操作,況且現在的房產交易的公證書是不能做的,你們現在僅僅只能籤一份合同,然後支付賣方一部分房款,兩年以後過戶,這種操作方式非常不建議。對雙方都沒有保障。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因為產證不滿兩年,難免多出來一部分費用,原則上來講,賣方需要承擔的多一些,但是因為市場原因以及買賣雙方的心理原因,都希望能夠少支出一點,所以就約定,先支付一部分房款或者全部支付房款然後約定時間再過戶(當然時間比較長),雖然很多人都有這種想法,但是作為過來人,不建議此種方式。

因為現在不能做房產交易方面的公證書,如果為了節省費用,長時間不過戶,對於買賣雙方來講,都僅僅只是簽了一個一般的買賣合同,況且合同法的規定,定金額度一般不超過總房款的百分之五。違約金法則是違約金額度不能超過總房款的百分之二十。所以如果合同約定的很清楚,如果出現違約,就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執行,這是一個方面。



如果在兩年之間內,因為你們只是買賣合同,所以中間可能存在的風險是一房兩賣,後面有可能會牽扯到很多麻煩的事情。

如果在兩年內,房地產市場增值幅度很大,還可能存在賣方違約,然後按照當時的市場價再次出售。對於買方來講,如果房地產市場漲幅很大,到時候就等於自己蒙受了很大損失。

如果兩年內,買方看到了一套非常便宜,性價比更高的房子自己更滿意更喜歡的房子,買方能否接受這種心理的不平衡或者後悔。

如果買的房產在兩年之內市場降價了,買方能否接受這種心理的落差,能否做到心態的平衡。

如果在兩年之內,買賣雙方出現了很多不可抗力的因素(政策、市場,買賣雙方個人),導致交易無法進行,最後的結果是對雙方來說都是很大的損失。

本人從事房產工作多年,這種交易方式見過很多,大部分都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導致交易的失敗,即使很多交易的雙方是熟人或者朋友,都出現了很多的問題甚至反目,所以一定謹慎,慎重。

以上是交易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關注、評論、點贊、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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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何侃房產


這樣絕對是不可行的!

記住一點:買二手房和買二手車是不一樣的!

買賣二手車,選擇這種分期的方式是完全可以的,因為二手車的價格是一定的,隨著年限的增加價格只能是越來越低;這樣作為買方的你絕對不會吃虧,而且賣方其實還替你”買了“一份”保險“。在沒過戶之前,車子還是在賣方名下的,這也就意味著如果這車出現了任何問題,賣方都是”第一責任人“。所以一半賣二手車的都是先交首付就過戶,剩下的慢慢還。

但是買二手房就不一定了,因為房價的波動性太高,價格一年翻一番絕對不是難事;同樣價格一年跌一半也不是難事,這種情況下這個公正毫無意義,因為違約金的數目小於房價的變動價格時,多半人都會選擇賠違約金。

我們打個簡單的比方:你2015年在上海看中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房主要價三百萬元,你只有一百五十萬;於是房主要求你先給一百五十萬,剩下的分批分期的給他,房錢付清房子就過戶。然後雙方協定違約金為三十萬元,做好了公證;但是第二年上海的房子翻了一倍,原先300萬的房子現在炒到了600萬,你說這個時候這個所謂的公證還有意義嗎?你覺著三十萬的違約金和三百萬的房款房主會選哪一個?

你所說的這個協議對賣方來講是最划算的協議,漲了他可以違約賠你違約金然後高價賣房,低了他不擔心你違約;就算是你違約,人家也能白收你的違約金,一點都不會虧。


無雙雜貨鋪


公正都對雙方當時行為起作用,不具法律效力,如果買完房兩年後房價大漲起來,業主扯皮不願意賣,那現在買來籤協議這些都沒意義,所以還是慎重考慮,能過戶的房多的是,不要貪小便宜吃大虧,要買一定要能過戶到名下的,很快能辦完手續的房子,看完房買之前還的拿房本編號去房管局查一下有沒有被抵押出去的或者其他行為,保障自己的權利不受損失,當地有權威資金監管機構一定要走資金監管程序,花小錢辦大事,不貪小便宜。


三亞度假義務諮詢服務


最主要的是合同要寫好,然後房主夫婦還有孩子都簽名,如果反悔按照當時市場價返還差價,如果已經裝修賠償裝修費用,合同儘量寫的詳細,我前面也買的這類房子,去年年底順利過戶了,雖然杭州房價漲了好多,但合同寫好就沒問題,當然房東也很講信用


姜87090597


我是十一月賣的房子,還有五個月才滿兩年,買家是先付了五萬定金,這個月就要辦手續過戶了,其實還是有風險的,碰到不好的房東,到時候麻煩事一堆。


毛毛跺跺腳


可以,我房子就是這樣過戶的,之前買了一套房子他房本沒有下來我把全款給他,然後去公正等房本滿兩年再過戶,這裡邊主要是約定好了,1房本下來以後交給你拿著等兩年,2違約責任要訂的很高賣房違約賠付買方總房價50%,在支付從買房開始本小區漲幅收益,也要看對方是不是靠譜的人,做什麼工作,儘量選擇吃公家飯的


Z紅警


朋友有套房,房產證沒拿到的時候賣了,約定拿到房產證賣房配合過戶。結果……房產證拿到了,買方拖著不過戶,拖到新政策不允許買方沒資格過戶了。現在賣方要再買方什麼的都受影響。有聊天記錄證明買方拖,老是說沒時間。怎麼辦?可以撤銷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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