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屬侵吞公款,3任領導均被問責!一人還被撤銷黨內職務!


下屬侵吞公款,3任領導均被問責!一人還被撤銷黨內職務!


下屬侵吞公款,3任領導均被問責!一人還被撤銷黨內職務!

因為下屬侵吞公款,2018年11月,象山縣公路管理段(以下簡稱縣公路段)前後3任主要負責人均受到黨紀處分,其中一人還被撤銷黨內職務,一度在縣內引發熱議。沒有拿錢進自己的口袋,為何也要“挨板子”?

下屬侵吞公款,3任領導均被問責!一人還被撤銷黨內職務!

據介紹,早在2016年10月,象山縣委巡察組在對公路段巡察檢查中發現,大部分苗木採購的資金均匯入同一家苗木供應商的賬戶,懷疑有涉嫌套取公款問題。縣委巡察組向縣公路段反饋問題後,縣公路段負責人並沒有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加以重視,採取有效措施,反而還出現下屬銷燬證據、對抗組織審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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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紀委縣監委後來調查發現,2012年至2018年期間,縣公路段原黨總支副書記、公路養護與應急搶險中心原主任石曉東夥同時任縣公路段公路養護與應急搶險中心副主任的葉和玉等8人,在綠化、景觀工程施工過程中,利用苗木採購、人工費報銷等職權,以虛增苗木價格、虛報人工費、虛報運輸費等方式套取公款,轉入個人賬戶,共侵吞公款322萬餘元,石曉東個人分得156萬餘元。

2018年6月,象山縣紀委縣監委對縣公路段工作人員涉嫌貪汙問題進行立案調查。2018年8月,石曉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同年12月21日,因犯貪汙罪,石曉東被象山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71萬元。同案的葉和玉等8人均因犯貪汙罪,被判刑並處罰金。除9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外,縣公路段另有10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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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虛報套取貪汙國家資金的窩案被查明後,象山縣紀委縣監委並沒有止步,還對縣公路段3任主要負責人以及縣公路段分管公路綠化工程的副段長都給予了黨紀處分。其中,同意設立“小金庫”的前任段長龔根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在象山縣紀委縣監委相關負責人看來,這些領導的板子捱得一點也不冤。

“雖然大家都沒有拿錢進自己口袋,但下屬在長達7年時間內虛報套取國家鉅額資金,甚至整個科室都參與其中,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都沒有察覺,可見在單位管理中監督制度缺失、監管責任缺位,必須作出嚴肅處理,以儆效尤。”該負責人表示。(顏新文 錢晶瑩 呂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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