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物業公司已成為社會一大毒瘤,建議取消物業公司由所在地社區管理,大家看如何?

太陽滿遵乾


某些物業公司已成為社會一大毒瘤,建議取消物業公司由所在地社區管理,但我更覺得這只是杯水車薪,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醫生治病救人,要的是看準病因,尋求源頭。

一個錯誤的數學公式,要改正,需要的也是找到源頭。

切除毒瘤,也必須從源頭抓起。

現目前,一些蠻橫不講理,霸道的物業公司,不知不覺被人們唾罵,職責。

越來越多的人希望,能夠取消物業公司由所在地社區管理,我倒覺得這叫什麼來著?

有病亂投醫,有病亂吃藥,有病亂治。

看起來是物業的問題,其實不是,物業是一個群體,是一個機構。

這些東西就像菜刀,菜刀殺人了,你是抓菜刀呢,還是抓使用菜刀的人?

同樣的道理,壞的不是物業,而是物業裡面的人,物業裡面的蛀蟲。

所在地社區管理就沒有這樣的蛀蟲嗎?

一樣的,所以,要想解決這樣的問題。

而且,想要一勞永逸。

只有從人下手,蛀蟲去了,萬事大吉。


遇我得福


我們這的物業也都一樣,除了收錢根本就啥也不管,剛住進這個小區孩子才剛出生3個月,因為每個樓道單元門都有門鈴,每次別人家按門鈴就我家的門鈴響,孩子好不容易睡了就被嚇醒了,連續好幾天,我以為是有人故意按的最後才知道門鈴串線了,我給物業打電話說好的一會就過去給修,等了一天沒動靜,第二天又打電話說好的一會就來修又等了一天沒動靜,沒辦法我只好把家裡的門鈴線剪短了,後來我問物業的他們說根本就沒有維修工,要修你自己掏錢請個電工師傅修吧,我挺來氣的我說每年的物業費我交的怎麼就我在花錢自己修呢,我打物業投訴電話沒人接連續打3天電話跟本沒人管,我沒辦法只好我不交他物業費不就得了,後來物業就一次一次的給我入戶門上貼一些不交物業費就起訴我的一些紙條,在後來就是不交物業費就不給你交水費,自來水公司的和物業公司的達成協議由物業代交水費,就用交水費卡你,你不交物業費就不給你交水費。我希望取消物業公司,讓社區來管理比較好。


奇石蒙佛緣


我們幾個小區都是同一個物業,有新建的高層也有我們這些早建的多層,高層什麼情況不清楚,我們多層交了物業費也沒人管,樓道沒人掃,垃圾沒人收,水費自己交,電費自己交,真不知道要物業幹什麼,難道就是為了收費嗎!然後多層小區業主都不再交物業費,物業說不了物業費就什麼都不管,呵呵噠……好像以前管過似的!然後我們這一棟樓建了微信群每家交一兩百元,僱了一個人每天來收垃圾,超級準時,每天下午五點來收垃圾!收的很乾淨,樓道衛生各家打理!選出了一個樓長,每個單元也有單元組長,剩餘的錢以備不時之需,比如樓道燈壞了,聲控器壞了都從裡面修,一般就買來東西自己動手換!冬天每個單元門還買一個厚門簾等等。錢不夠會再收當然別的樓沒有這樣,我們這裡比較好,當然也不排除有個別人死活不交錢的,但是總體還是好的。至少比有物業時候好多了,也還便宜多了!


yoyo716


應該取消,我生活的城市是大同一個大型國企,從2003年開始成立物業公司管理者整個國企的生活區,當時我們這個生活區的房價是大同市裡比較貴的,因為管理好,衛生綠化治安都是大同市的最好生活區,房價一路飆升當年周邊房價一千多點,我們這個企業生活區已經二千了,大家生活安逸滿足,隨著一些退休的老工人開始慢慢折騰,不繳費,天天聚集和企業鬧事,說我們為工廠幹了一輩子現在居然收我們錢,我們就不交。最後物業無奈就退出了幾個小區。隨著周邊的城鄉結合部改造,現在周邊的農村改造完,房價在5000以上,我們這些沒有物業的企業房價繼續維持在一千六七。小區髒亂差,每年入室案件多發,退休老工人也閉嘴了,但是小區基礎設施太亂,物業也不想進。可是我覺得取消物業有幾點好處:1、響應國家號召我們這個生活區的房價十多年一直維持在剛需買的起的水平,沒有漲價。2、滿足了大部分附近外來務工人員的基本住宿,為安排外來人員提供了方便的條件3、生活區正在恢復一些想回歸農村生活人員的想法,達到了野草叢生,垃圾遍地。路面曲折,的生活。


cengjin72832572


笑話,我所在的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麻園路文峰社區鴻翔商住樓,就是沒有物業,化糞池堵的大便到處流,生活在這樣一個地方沒物業管,只有去社區反應,社區也是推,不想搞,連工作都不帶頭去做,收住戶的錢找人疏通之類的(本人也不反對該出多少就出多少),還反問我們反應者說我們讓她們去通化糞池。上邊中央來檢查的時候呢就會做表面工作,就像老鼠見了貓一樣,還跟我借掃把鏟子去掃院子(也算她們運氣好,來檢查的時候剛好沒漫出來),等上邊一走大糞一流,不聞不問,不然我這裡附有一份錄音,那這樣沒有物業社區不管該找誰?找政府家嗎?還五城同創,美化城市環境,真是一個天大的笑話




搞活開會


本人於2007年進入物業行業,從業至今已經十多年了。從前期介入,接管驗收,到維保跟進,日常管控。從突發應對,裝修管控,到大修基金啟用,都有所涉獵。涉及業態:民宅,公寓,別墅,保障房。在這個行業,雖然只是平凡一員。但對於不同物業公司,不同費用是制度,不同運行模式,也都有一些個人的見解。從一個比較客觀的方向,來談談物業這個行業吧。不維護,不辯解,不美化,也不醜化。

1.先說物業行業的緣起,最早是物業管理,後來改為物業服務。其實,本質沒有變化,它的針對對象依舊是公共區域。也就是所謂的紅線以內,黃線以外。簡單說就是:園區大門以內,業主戶門以外這個範圍的設備設施,保潔,綠化,秩序等等。物業行業並不起源於我們國家,是典型的舶來品。來到中國以後,由南方向北方推廣,整體來說:南方的物業品質,是要高於北方物業品質的。

2.其次說當前物業行業的主要矛盾:就是最最常說的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集中爆發矛盾點為:業主所需的服務與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之間的矛盾。一般來說,有兩大類:一個是工程質量遺留問題,另一個就是服務品質與業主內心需求相差太多。

3.最後說一下物業公司是否應該存在:其實,這個行業是應該存在的,公共區域維護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業主固定資產是否保值增值。比如同樣的園區:一個是鳥語花香,設備運轉良好,乾淨整潔。另一個是破破爛爛,設備損壞,垃圾亂堆。您會更喜歡哪個?答案很明顯吧!只不過這個行業缺乏的是嚴格的管控機制。缺乏管控機制的物業公司,很容易跑偏,最後往往成為了大家口中常說的“毒瘤”。確實,有些物業公司,暴力催費,不作為,拿錢不辦事,這樣的物業公司,早晚會被淘汰。當然,也有一些很好的物業公司,是行業楷模。所以,當您買房時,一定要看清是哪家物業公司在提供服務。後面,我會說到一些注意事項。

4.物業公司是否可以不用,選擇社區代管或者園區自管:在這個問題上,可以說眾說紛紜。但根據實際情況來說:最不可取的是園區自管。因為缺乏系統性和公眾性。我曾經接觸過一個園區自管項目。剛開始還是不錯的,幾個業主代表,沒事開開會,選好服務供方,開展日常維護工作,業主繳納費用的積極性也很高。但持續不到一年,就開始變味兒了,誰都想拉自己的親信進入園區分一杯羹。你拉幾個親信當協管,他拉幾個親信當保潔,這個想讓自己的親信負責設備維護,那個想讓自己的親信做宣傳。最後,拉幫結派,相互推諉,鬧得一地雞毛。社區代管問題也有:就是分心乏術,但如果園區有專屬的社區服務站,是可以考慮社區代管的,只是涉及特種設備:比如高壓配電室,電梯等設備,必須選擇專業公司代管。物業公司:選擇口碑好的物業公司,不要選擇口才好的物業公司,才是最重要的。

最後,談談物業監管問題:在買房的時候,有個銷售合同,在合同後面有個《臨時管理規約》,這個規約,很多時候大家都不看的。這是錯誤的,臨時管理規約,是約束物業公司的最重要環節。一定要通讀,解讀臨時管理規約,才是和物業公司談判的最大籌碼。


戰國34264647


把物業趕出小區!我舉雙手贊成!

我們住在太原迎澤區菜園村四建宿舍,物業除了知道收錢,其他的什麼都不管!

有一次院裡二十多輛車被劃了,大家都報警了,警察到了說這麼多車被劃,已經構成刑事案件了。要調監控,結果監控就沒幾個,而且大部分監控都看不清,還有幾個是壞的,沒有證據,警察也無能為力,劃車案就此不了了之了,二十多個車主白白遭受了上千元甚至幾千元的損失。

我們每年都交物業費,停車費,這麼大的小區交的錢足夠足夠裝監控的了,物業的人還振振有詞,經費不夠,就這監控都是從四建公司扔了的裡面撿回來湊合用的呢。那副嘴臉你們能想到吧?還好是車被劃了,萬一哪天出了命案呢?人命關天了,物業還能逃脫責任嗎?

要不是水電費都是物業掌控的,估計住戶們早就把物業趕走了。我打過國家電網的諮詢電話,國家電網回覆說,只要住戶們一致,寫申請,讓國家電網的供電設備入駐小區,我們以後就能直接用國家電網的電,不再受物業限制。

物業只收錢不作為,據說是可以投訴房管局的。希望有關部門能看到並對此實施管理。


⺌小黑


記得小時候沒有物業公司,只有房管所,家裡水管漏水了,家裡燈泡憋了,打個電話他們就會很快派人背個大帆布包來家修理,而且分文不收,這些維修費用都是從各家各戶交的兩三塊錢的房租裡出,回想起來真的有些戀戀不捨!一轉幾十年過去了,社會進步了,好的東西漸漸失去,新的物業公司代替了往日的房管所,各種收費各種變著花樣刁難業主的問題不斷增多!我所居住的小區是北京亦莊的萊茵河畔,這的物業壞到了極致!本來小區裡車位就少,他們冒著天打五雷轟的風險居然在小區空地上釘了幾百個限制停車的鐵棍子,小區業主人見人罵!我在想一個人幹壞事天天被人咒罵不會折壽嗎?真的不理解!有時候自己在問,這社會是進步了還是變壞了?原來老實本分的人怎麼都沒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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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個關於取褅物業公司的問答,讓我開始關注物業話題!說實話:中國物業公司就是“用業主的骨頭熬業主的油”,還外加侵權揩油!這種無本營利模式就是一條寄生蟲式怪卵!而業主與物業對壘則是業餘懟專業-勢眾力薄,不被侵權才是怪事。其實,社會居委會(街道辦)與物業就是行政中的基層管理組織,擔負轄區治安穩定和宜居環境基本職責以及上一級行政機構交辦的行政職責,換句話說:就是管理居民日常事務的半公益重疊組織。區別在於居委會、街道辦屬於行政公益服務機構,而物業公司則是業主用錢買服務(換句話說:我是業主用錢僱的保鏢、庭院環衛工、綠化工)。因此,其贏利性質的存在當然會被質疑!而政府公共服務和城鎮化綜合服務管理機構,不應將居民聚居小區應有的公益性(或半公益也行)服務推給物業,讓物業拿業主的錢,辦政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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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收費很積極,到時間就打電話,讓他們維修個東西是各種推諉,年前2018年10月份買的精裝房,其中一個玻璃漏氣裡面有水珠了,讓媳婦去前臺說明,說是要要領導去看看,領導說是星期一去的,領導到星期五還沒有動靜,過了2個星期,來了個領導原來就是維修部經理看了看,說是在保修期要開發公司的領導再看看,再約,電話打了十幾通,中間拖延了一個月,開發公司終於來了個小孩,說能維修,找施工方,於是等安排,又等了1個月還是沒動靜,返到又給了個施工方的電話,讓我們自己打電話去崔,因為一個小事,認識了他們5,6個人(物業前臺,物業收費員,維修部普通員工2名,維修部經理,開發公司辦事員,工程施工方),各種踢皮球,一個服務性企業也是夠了,現在都過了春節了,前年自己的事也多,沒有再催,年後再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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