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对首例涉恶案件提起公诉

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对首例涉恶案件提起公诉

2019年4月12日,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等5人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乌达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2011年8月至2014年1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为讨要高利贷款,纠集宋某某等人,以恐吓、威胁、辱骂、跟随、滋扰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李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专门负责办理该案。办案人员与侦查机关共同研讨案情,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恶势力行为的认定条件,犯罪金额进行侦查,开出具体补正清单,紧密追踪后续证据收集固定情况,及时引导侦查方向。为精准打击犯罪,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并向督办此案的市检察院汇报案件进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工作,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高质、高效审查案件,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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