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赵高确为太监—兼驳李开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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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知乎,发现了这个问题:

论赵高确为太监—兼驳李开元先生

本问题下面的回答基本都是一口咬定赵高不是太监,如果再在知乎上以"赵高 太监"为词条搜索,会发现诸答案基本也是一口认定赵高无疑不是太监,这里就不一一截图了,读者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翻一下:

论赵高确为太监—兼驳李开元先生

我翻阅了一下后,发现基本上所有回答的论点、论据抄来抄去都指向于同一个地方:李开元先生发表在《史学月刊》2007年第8期上的文章《说赵高不是宦阉-补《史记》赵高列传》。

这篇文章我很早以前就看过,不过坦白来说,它能发表在《史学月刊》上让我感觉比较匪夷所思,可能是李先生国际友人的身份起了很大作用吧。我对于秦汉史了解得不算多,只是对《史记》这一本最基本的大路货比较熟悉,认识比较老套。而李开元先生这篇文章,则非常时髦,开篇就是"根据《云梦秦简》和《张家山汉简》以及秦始皇陵出土文物等考古资料",但是即便我通读全文,也没有发现所谓的"《云梦秦简》和《张家山汉简》以及秦始皇陵出土文物等考古资料"能给李开元先生的核心论点之一"赵高非太监"提供任何言之有据的支撑,反而,通过李开元先生很多"斩钉截铁"的论断,让我发现其对于《史记》、《汉书》这两本最基本的资料都缺乏最起码的了解。

论赵高确为太监—兼驳李开元先生

李开元先生说"《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宦奄如不更"。奄,即阉。宦阉,当为专门用来指称仕宦于宫中的阉人之法律用语。"并且从此来推论,司马迁没有说赵高是宦阉,所以赵高必然不是太监。

然考《汉书·司马迁传》,里面的司马迁所做的《报任安书》讲得很清楚:

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刑余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也,所从来远矣!昔卫灵公与雍渠载,孔子适陈;商鞅因景监见,赵良寒心;同子参乘,爰丝变色:自古而耻之。夫中材之人,事关于宦竖,莫不伤气,况忼慨之士乎!

宦竖,也被司马迁用来称呼宫中的"刑余之人",是太监的称呼之一。并且,举出的这条材料非常好的一点是,他点出了"雍渠"、"同子"这两个在《史记》中被称呼为"宦者"的太监。

雍渠见于《史记·孔子世家》中很经典的"子见南子"那一个典故:

夫人在絺帷中。孔子入门,北面稽首。夫人自帷中再拜,环珮玉声璆然。孔子曰:"吾乡为弗见,见之礼答焉。"子路不说。孔子矢之曰:"予所不者,天厌之!天厌之!"居卫月余,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巿过之。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于是丑之,去卫,过曹。是岁,鲁定公卒。

很明显,在这里司马迁直接称呼太监为"宦者"。

同子见于《史记·袁盎传》,同子即赵谈,避司马迁父亲司马谈讳,称之为赵同,所以这里叫同子:

袁盎常引大体慷慨。宦者赵同以数幸,常害袁盎,袁盎患之。盎兄子种为常侍骑,持节夹乘,说盎曰:"君与斗,廷辱之,使其毁不用。"孝文帝出,赵同参乘,袁盎伏车前曰:"臣闻天子所与共六尺舆者,皆天下豪英。今汉虽乏人,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余人载!"于是上笑,下赵同。赵同泣下车。

赵谈为西汉初年著名的太监,而且袁盎在这里也很清楚的指出了"今汉虽乏人,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余人载",这个太监也是直接言之为宦者,可见,司马迁将太监称之为宦者为惯用称呼,宦竖和宦者是一个意思,并不需要像做语文阅读一样咬文嚼字,也并不存在所谓的"宦阉,当为专门用来指称仕宦于宫中的阉人之法律用语。"这种谈及阉人必须使用本词的规矩。谈《史记》的文本规律,最好从《史记》本身的文本分析入手,拿《睡虎地秦墓竹简》来不顾《史记》原文的强行归纳,缺乏基本逻辑。

用"宦者"作为宫中太监的称呼的例子,在《史记》中比比皆是,例如《史记·晋世家》:

怀公故大臣吕省、郤芮本不附文公,文公立,恐诛,乃欲与其徒谋烧公宫,杀文公。文公不知。始尝欲杀文公宦者履鞮知其谋,欲以告文公,解前罪,求见文公。文公不见,使人让曰:"蒲城之事,女斩予袪。其后我从狄君猎,女为惠公来求杀我。惠公与女期三日至,而女一日至,何速也?女其念之。"

宦者曰:"臣刀锯之余,不敢以二心事君倍主,故得罪于君。君已反国,其毋蒲、翟乎?且管仲射钩,桓公以霸。今刑余之人以事告而君不见,祸又且及矣。"于是见之,遂以吕、郤等告文公。文公欲召吕、郤,吕、郤等党多,文公恐初入国,国人卖己,乃为微行,会秦缪公于王城,国人莫知。三月己丑,吕、郤等果反,焚公宫,不得文公。文公之卫徒与战,吕、郤等引兵欲奔,秦缪公诱吕、郤等,杀之河上,晋国复而文公得归。夏,迎夫人于秦,秦所与文公妻者卒为夫人。秦送三千人为卫,以备晋乱。

例如《史记·齐悼惠王世家》:

齐有宦者徐甲,入事汉皇太后。皇太后有爱女曰脩成君,脩成君非刘氏,太后怜之。脩成君有女名娥,太后欲嫁之于诸侯,宦者甲乃请使齐,必令王上书请娥。皇太后喜,使甲之齐。是时齐人主父偃知甲之使齐以取后事,亦因谓甲:"即事成,幸言偃女原得充王后宫。"甲既至齐,风以此事。纪太后大怒,曰:"王有后,后宫具备。

且甲,齐贫人,急乃为宦者,入事汉,无补益,乃欲乱吾王家!且主父偃何为者?乃欲以女充后宫!"徐甲大穷,还报皇太后曰:"王已原尚娥,然有一害,恐如燕王。"

"齐贫人,急乃为宦者",很清楚的说出了徐甲此人和明朝很多太监一样,都是太穷了,所以进宫求富贵的。

再如《史记·吕不韦列传》:

吕不韦乃进嫪毐,诈令人以腐罪告之。不韦又阴谓太后曰:"可事诈腐,则得给事中。"太后乃阴厚赐主腐者吏,诈论之,拔其须眉为宦者,遂得侍太后。太后私与通,绝爱之。有身,太后恐人知之,诈卜当避时,徙宫居雍。嫪毐常从,赏赐甚厚,事皆决于嫪毐。嫪毐家僮数千人,诸客求宦为嫪毐舍人千余人。

由于例子实在太多了,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至于李开元先生在文章中让我特别迷的就是用《说文解字》中的"宦"来解释宦人不识太监,真的看得我目瞪口呆,还有这种操作?:

宦,《说文》在宀部,"仕也。从宀从臣。""宀,交覆深屋也。象形。"宦,甲骨文作,金文作,象形,臣在宫室中。究其本义,作动词用,仕于宫中;作名词用,仕于宫中之臣。

考《说文解字今释》(汤可敬,《上海古籍出版社》)1044页,李开元引用无误

论赵高确为太监—兼驳李开元先生

但是,很明显,用《说文解字》来生搬硬套的解释《史记》中的"宦"字很莫名其妙,《说文解字》也不是这么用的。李开元先生必然没有看《说文解字》"宦"字条后面就是"宰"字条,而《说文解字》对"宰"的解释是:辠人在屋下执事者。也就是说"宰"为"在屋子底下做事的罪人"。按这种生搬硬套的解释法,《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第三十三回"手足眈眈小动唇舌,不肖种种大承苔挞"中,贾政打了贾宝玉之后,贾母指桑骂槐的恶心贾政时说:

你也不必哭了。如今宝玉儿年纪小,你疼他;他将来长大,为官作宰的,也未必想着你是他母亲了。

如果说贾母在暗示贾宝玉以后做官之后会被抓进监狱,成为在屋子底下做事的罪人?岂不笑话。

论赵高确为太监—兼驳李开元先生

《史记·李斯列传》中所说的"夫高,故宦人也,然不为安肆志",宦人和宦者,我相信没有人会觉得有什么差别。为什么宦者在"雍渠"、"同子"、《史记·晋世家》中就是太监,而在《史记·李斯列传》中宦人赵高就不是太监?《史记》原文多次表示"宦者"就是太监,就因为《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叫太监为宦阉,所以《史记》此处的宦人赵高就不是太监了?两者完全不是一套文本体系,强行扯到一起实在莫名其妙。

另外,李开元先生一再强调,无论是《史记》还是《汉书》都没有说过赵高是太监。的确,如果你非要强行说"宦人"不是"宦者",所以赵高不是太监,那么《史记》中貌似真的没有直接说赵高是太监。但是,很明显,对《史记》很不熟悉的李开元先生没有注意到一则非常重要的材料,直接点出了"赵高为太监"这个命题,《史记·樊郦滕灌列传》:

先黥布反时,高祖尝病甚,恶见人,卧禁中,诏户者无得入群臣。群臣绛、灌等莫敢入。十馀日,哙乃排闼直入,大臣随之。上独枕一宦者卧。哙等见上流涕曰:"始陛下与臣等起丰沛,定天下,何其壮也!今天下已定,又何惫也!且陛下病甚,大臣震恐,不见臣等计事,顾独与一宦者绝乎?且陛下独不见赵高之事乎?

"高帝笑而起。

此处的宦者,毫无疑问是和"宦者赵同"一样"刀锯之余"的太监,再拿"宦人"就糊弄不过去了。樊哙在这里直接将"宦者"和"赵高"划上了等号,也就是说赵高和刘邦"独枕一宦者卧"的宦者,是同一性质的人。只比秦始皇小三岁的刘邦,也一瞬间就明白了他的这个类比,"笑而起"。因此,赵高为太监这个命题,到这里应该就很清楚了。

至于很多人津津乐道的赵高是太监为什么有女儿这种事儿,那是因为,"隐宫"之中是一出生就阉掉,还是等有子嗣之后再阉,秦汉之际,资料太少,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如果说是等到有子嗣之后再阉,从而将其子嗣作为"宦籍"存在,这种模式是一种可以圆满解释为什么宦者有宦籍这一种情况。但是,这一切都只是一种我认为比较合理的推测,缺乏必要的支撑。不过这也符合泷川资言在《史记会注考证》中所解释的:

赵高有女婿阎乐,则非生辄腐者。

在这里,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引申一下辛德勇先生的观点:想用点所谓的"出土考古证据"搞点大新闻,可以。但是,首先请熟读最基本的史料;其次,请把出土考古证据究竟代表着什么搞清楚。

另外,王国维先生的二重证据法指的是:

吾輩生於今日,幸於紙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種材料,我輩固得據以補正紙上之材料,亦得證明古書之某部分全爲實錄,即百家不雅馴之言亦不無表示一面之事實。此二重證據法惟在今日始得爲之。

也就是以地下材料补充地上材料,而不是动不动就拿一些地下材料的蛛丝马迹来搞所谓的"历史大创新"、"历史大翻案"。结果,搞出来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东西,声称搞出了一个大新闻,例如用《赵正书》说什么秦始皇本来就写的传位于秦二世,司马迁搞错了,结果仔细纠察后是观点发出者没仔细读《赵正书》,不知道或者有意忽略了《赵正书》为秦二世昭告天下之书,拿这种当事人自己颁发的诏书作为其没有杀兄篡位的证据,令人莞尔;其次在《史记》中明确记载,"胡亥篡立"这件事不仅得到了樊哙、刘邦等人的认可,并且当初待诏于秦廷的儒学博士叔孙通同样也说"令赵高得以诈立胡亥"。

最后,有一个让我觉得很有趣味的事情,这篇文章最早是在2019年01月30日发表在我的知乎文章中。而2019年2月11日,辛德勇先生的公众号"辛德勇自述"发表了文章《大年六天乐之第六乐—《生死秦始皇》》,介绍了自己即将推出的新书《生死秦始皇》(暂定名),按照其公布的章节,此书的第五章就是讨论"赵高是太监吗?"这个话题,章节的名字很肯定的告诉了我们辛德勇的答案:赵高是个去势的人。

论赵高确为太监—兼驳李开元先生

论赵高确为太监—兼驳李开元先生

按照辛神从陈寅恪、黄永年继承下来的一贯打法,第五章虽然连小标题都没有,但是基本可以肯定是从《史记》原文入手去解决这个问题,并且,既然选了如此斩钉截铁一个题目,手中的弹药必然相当充足。我学问比较浅薄,《史记》中应该还有十分好的材料我没有发现,因此,十分期待辛德勇的这本书,让我再次见识对于同一个题目,大神出手是多么扎实厚重。共勉!

参考资料:

【1】司马迁,史记[M]【2】曹雪芹,红楼梦[M]【3】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M]

【4】辛德勇,大年六天乐之第六乐—《生死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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