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丽水这起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近期,云和县人民法院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等五人涉恶诈骗案件一审公开宣判。三名主犯中,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廖某某、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两名从犯严某某、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主从犯均被并处罚金。该起案件是丽水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扫黑办督办的首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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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被告人周某某等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云和县范围内实施非法高利放贷、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制造资金流水走账、威胁恐吓及其他手段等“软暴力”逼迫被害人支付赌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云和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廖某某、叶某伙同被告人严某某、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特制工具作弊诈赌的方式,以“软暴力”形式讨要非法债务,骗取被害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某等三人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系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县法院依法对本案各被告作出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因被告人上诉正处于二审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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