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城&寧波軌道交通底價摘得江北區軌道4號線雙東路站商辦地

據土地情報數據監測顯示,4月15日,浙江寧波市1宗商辦用地成功出讓,總出讓面積6982㎡。

最終,該地塊由寧波軌道交通綠城置地有限公司(綠城、寧波軌道交通)底價摘得。

地塊名稱江北區文教街道,地塊編號江北區I-3c(軌道4號線雙東路站)地塊,地塊位於江北區文教街道,用地性質:零售商業、商務金融、餐飲、旅館用地,總用地面積6982㎡,規劃建築面積10473㎡,容積率>1.3且≤1.5,出讓年限40年,起始價5529.74萬元,起始樓面價5280元/㎡。

綠城&寧波軌道交通底價摘得江北區軌道4號線雙東路站商辦地

地塊西側是海曙外國語學校,東側是寧波第四中學,南臨環城北路。

據出讓文件顯示:1、因軌道4號線雙東路站點施工需要,須在完成施工並通過竣工驗收後,方能實際移交場地。軌道交通集團承諾地塊成交之日起一年內移交土地,並承擔逾期移交造成的相關損失。競得單位應於土地交付時與出讓人及寧波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簽訂《關於江北區I-3C(軌道4號線雙東路站)地塊土地交付協議》(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2、本地塊開發建設應符合《寧波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辦法》、《寧波市軌道運營管理條例》等相關文件規定,方案設計應徵得軌道交通建設主管部門同意;

3、本地塊基礎施工維護方案按相關規定做好專家論證,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雙東路小區在本項目建設期間不受影響,並配合屬地政府做好相關工作;

4、該地塊人防設施設置、新型建築工業化等相關規劃建設要求,按照【甬人防辦通〔2018〕25號】(人防配建標準參見附件)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5、地下空間若涉及經營性用途,應按照《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波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甬政辦發〔2018〕99號)規定補繳土地出讓金,具體標準按照《關於落實省政府空間換地政策鼓勵開發地下空間的通知》(甬土資發〔2014〕121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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