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1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宜宾新闻网 旦凯 摄)

宜宾新闻网4月15日讯(记者 旦凯)4月1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振华主持两次全体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长杜紫平关于任免案的说明并审议了任免案,听取了提请拟任命人员的任前陈述。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彭清华同志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书面听取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宜宾市五粮液酒类生产区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审议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听取了关于修订《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并审议了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个别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书面)、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任免案。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代表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宜宾新闻网 旦凯 摄)

会议表决通过了《宜宾市五粮液酒类生产区保护条例(草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的决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个别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和任免案。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颁发了任命书。

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后,陆振华作了讲话。他指出,彭清华同志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重要要求;围绕全国人大工作经验总结,系统概括了人大工作的五个指向;结合地方人大工作的法定职权,重点明确了人大工作三个方面的履职任务;联系新时代的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对人大工作提出了四点履职要求,特别是对常委会委员履职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个讲话,政治站位高、思想认识深、履职重点明、工作要求严,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指导性,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大家务必要深化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东林、刘岗、邓前卫、张家园、陈厚生,秘书长刘文华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可、王力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田永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玉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屈锡文、陆旭平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张世炜应邀列席会议。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1名副主任,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纪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负责人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温政敏等10名省市人大代表、4名乡镇人大主席、1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列席会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