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四部門聯合出臺實施細則 企業人才子女可申請上公辦學校

2019-04-15 08:19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鄭瀚 通訊員 陳地靜

堅持走訪不停步、服務不停歇,近月來,溫州市“萬名幹部進萬企”樂清行動持續深入推進。根據幹部進企服務過程中的反饋,人才招不來、留不住仍是企業普遍面臨的一個老大難問題,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外來人才子女在當地入學難。

為分層分類解決企業不同層次人才子女入學難問題,市教育局日前結合2016年實行的《關於引進人才子女就學有關事項的通知》(樂組通〔2016〕54號)精神,聯合市委人才辦、市經信局、市人社局等部門出臺《樂清市人才子女申請就讀公辦學校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以進一步做好我市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工作,優化人才發展環境,吸引人才落戶樂清、服務樂清。

根據《實施細則》,不同層次人才的子女可根據樂清市公辦學校教育招生方案,攜帶相關材料於每年5月4日—20日向有關部門申請就讀公辦學校。

符合條件的人才具體包括:第一層次為《樂清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2018年)》E類及以上人才。第二層次為企業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和其他具有上述條件之一的引進人才;浙江省隱形冠軍培育企業、溫州市領軍型企業、溫州市高成長型企業、上年度產值億元以上企業中稅收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部門業務主管以上人員;稅收1000-5000萬元的企業副總以上人員;畝產綜合效益評價為A+類的規上企業中任職滿一年的副總以上人員;在國家機關擔任過處級(含處級)以上領導職務,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協調能力的複合型高級人才等。第三層次為工業企業中全日制本科、中級職稱、技師,和其他具有上述條件之一的引進人才;高端裝備、新材料等四大新興產業中綜合評價為A+類的企業中企業股東以及任職滿一年的副總及以上人員等。

“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問題決定著企業人才的去留、企業的發展,解決企業人才子女入學難題,能增強企業員工紮根樂清的歸屬感,緩解企業招工難、用工難的壓力,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回報人才。”市教育局工作人員介紹,教育部門將繼續對該方面工作進行調研改進,努力以精準的服務,助力打造一流的人才發展環境、一流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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