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偷钱的竟是好闺蜜 报案人求情:能不能不处理?

【以案说法】偷钱的竟是好闺蜜 报案人求情:能不能不处理?

【以案说法】偷钱的竟是好闺蜜 报案人求情:能不能不处理?

“我想报警,但是你们能不能别处理她?教育她改正就行,好吗?”4月8日12点,振兴公安分局纤维派出所接到一个特殊的报警。

报案人张女士说,自己在市场有个经营海鲜的摊位,最近忙不开的时候,就让朋友帮着看摊儿,但是放在抽屉里的钱总丢。经过她多日观察了解后,怀疑是朋友刘某拿的,这件事儿让自己很为难,希望若查出是刘某所为,别处理,教育其改正就好。

警察了解到,张女士这位朋友刘某也在市场里经营海鲜生意,因为摊位相邻,相识十几年来,两人关系非常好。平时如果谁有事情,都会委托对方帮忙照看摊位。

近日,张女士将有零有整的一万元货款临时放在摊位钱匣中,待得空去银行汇走。因为临时有事儿离开一阵子,她就拜托刘某帮忙看摊儿。张女士回来后,从钱匣里直接取出这一万元钱便去了银行。但是,银行窗口人员清点后说还差几十元,张女士想不通钱如何就少了。

从此以后,张女士就格外留意钱匣里的钱数,最终她发现,每次刘某帮忙看摊儿后,钱都会少一点儿,虽然钱不多,但感觉心里很不舒服,于是张女士选择报警。

纤维派出所接警后,调取了市场里的视频监控,发现张女士的朋友刘某自今年二月份以来,多次趁帮张女士看摊儿的机会翻动其钱匣。

4月9日,刘某对多次盗窃李女士摊位钱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办案民警也将张女士报案时提出的“别处理,只求教育改正”的想法告诉了刘某。刘某非常后悔,觉得自己对不起朋友。她说自己并不缺钱,就是贪小便宜,辜负了好友的信任。

民警告诉刘某,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并不是获得了张女士的宽容就能一笔勾销的。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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