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陽:“難纏”法官的為民情懷

“你這法官怎麼這麼難纏,我真心佩服你,等這月工資發了我再借點錢一定給張某把2萬元還上,你可千萬別打電話了。”3月26日,被告段某與辦案法官手機通話中無奈說道。

合陽:“難纏”法官的為民情懷

2014年6月,段某以做生意資金週轉困難向張某借款2萬元,借款期限兩個月。借款到期後,張某多次催要,段某始終以各種理由推拖。2016年起段某開始在外打工,躲避債務。因為張某法律意識薄弱,這筆欠款一拖再拖,已長達4年之久。

2019年2月,張某將段某訴至法庭,因段某在外打工,法庭多方打聽,電話聯繫上段某。段某承認自己欠張某2萬元但提出訴訟時效已過,不同意償還。承辦人沒有選擇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而是繼續與段某保持聯繫,從情理、法理的角度出發多次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做段某的思想工作,告訴段某提出時效抗辯是他的權利,但這筆欠款事實存在,且是他在危難時候張某出借的,無論是出於朋友道義或者做人誠信,他都應向張某償還此筆借款,這才是為人處世的根本,法律對訴訟時效的規定不能成為自己誠信缺失的避難所。此外,承辦人還多次前往段某家中,與段某的父母、妻子溝通交流,釋法明理,希望他們勸說段某遵守誠實信用,向張某償還欠款。功夫不負有心人,時隔一月,經過承辦人的努力,近日,段某將欠款悉數打入張某銀行卡上。

“張法官,段某把錢打我卡上了,太感謝你們了,要不是你們,我這錢還真打水漂了。”4月10日原告張某為表示感謝,向法庭送來了一面“春風化雨,利劍破冰”的錦旗。(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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