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洋熱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證券代碼:603330 證券簡稱:上海天洋 公告編號:2019-040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規定,現將上海天洋熱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8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上海天洋熱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38號)的核準,並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天洋熱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1,50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18.19元,共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72,85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46,310,800.00元后,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226,539,200.00元。

截止2017年2月7日,募集資金總額272,850,000.00元扣除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銷及保薦費31,500,000.00元后,剩餘募集資金241,350,000.00元已存入募集資金專戶,並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7]第ZA10126號《驗資報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使用於募投項目的募集資金為186,911,309.50元,其中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自籌資金35,376,500.00元。募集資金專戶餘額為43,038,610.62元(包括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及購買保本理財產品的3,416,147.36元)。2018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規範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的效率,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公司修訂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並經公司201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根據《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公司對募集資金採用專戶存儲制度。

2017年2月28日,公司和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分別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匯支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統稱“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三方監管協議》”)。2017年4月6日,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崑山天洋熱熔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崑山天洋”)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簡稱“交行嘉定支行”)、中信證券及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的公司崑山天洋四方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四方監管協議》”)。《三方監管協議》與《四方監管協議》內容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制訂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且協議履行情況良好,不存在爭議糾紛。

報告期協議各方均按《三方監管協議》與《四方監管協議》的規定履行了相關職責。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的具體情況如下表: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報告期內,募集資金承諾投資項目、承諾投資總額無重大變化,募投項目實際投資進度與投資計劃不存在重大差異等異常情況,不存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具體詳見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二)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2017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分別一致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資金3,537.65萬元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3,537.65萬元。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同意該次置換行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對公司募投項目實際使用自籌資金情況進行了專項審核,並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7]第ZA10486號《關於上海天洋熱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置換專項鑑證報告》,保薦機構中信證券出具《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上海天洋熱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同意該次置換行為。公司本次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6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法規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的自籌資金,沒有與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三)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公司不存在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四)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的情況

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通過,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實施的情況下,同意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不超過50,000,000.00 元(含50,000,000.00 元)人民幣進行現金管理。公司購買的理財產品均為保本型理財產品,公司利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的委託理財產品和結構性存款明細如下:

(五)節餘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節餘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六)募資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變更募投項目的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已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披露與實際使用情況相符,不存在募集資金違規使用的情形。

六、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鑑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關於上海天洋熱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鑑證報告》,認為上海天洋2018年度《關於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修訂)》(上證公字[2013]13號)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上海天洋募集資金2018年度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七、保薦機構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所出具的專項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關於上海天洋熱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核查意見》,認為上海天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在2018年度的存放與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司已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的相關信息,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八、上網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薦人對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專項核查報告;

(二)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鑑證報告。

上海天洋熱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編制單位:上海天洋熱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人民幣 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包括募集資金到賬後“本年度投入金額”及實際已置換先期投入金額。

注2:“截至期末承諾投入金額”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為依據確定。

注3:“本年度實現的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應與承諾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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