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讀《論持久戰》——為什麼是持久戰?

(三○)現在我們來把持久戰問題研究一下。“為什麼是持久戰”這一個問題,只有依據全部敵我對比的基本因素,才能得出正確的回答。例如單說敵人是帝國主義的強國,我們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弱國,就有陷入亡國論的危險。因為單純地以弱敵強,無論在理論上,在實際上,都不能產生持久的結果。單是大小或單是進步退步、多助寡助,也是一樣。大並小、小並大的事都是常有的。進步的國家或事物,如果力量不強,常有被大而退步的國家或事物所滅亡者。多助寡助是重要因素,但是附隨因素,依敵我本身的基本因素如何而定其作用的大小。因此,我們說抗日戰爭是持久戰,是從全部敵我因素的相互關係產生的結論。敵強我弱,我有滅亡的危險。但敵尚有其他缺點,我尚有其他優點。敵之優點可因我之努力而使之削弱,其缺點亦可因我之努力而使之擴大。我方反是,我之優點可因我之努力而加強,缺點則因我之努力而克服。所以我能最後勝利,避免滅亡,敵則將最後失敗,而不能避免整個帝國主義制度的崩潰。

(三一)既然敵之優點只有一個,餘皆缺點,我之缺點只有一個,餘皆優點,為什麼不能得出平衡結果,反而造成了現時敵之優勢我之劣勢呢?很明顯的,不能這樣形式地看問題。事情是現時敵我強弱的程度懸殊太大,敵之缺點一時還沒有也不能發展到足以減殺其強的因素之必要的程度,我之優點一時也沒有且不能發展到足以補充其弱的因素之必要的程度,所以平衡不能出現,而出現的是不平衡。

(三二)敵強我弱,敵是優勢而我是劣勢,這種情況,雖因我之堅持抗戰和堅持統一戰線的努力而有所變化,但是還沒有產生基本的變化。所以,在戰爭的一定階段上,敵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勝利,我則將遭到一定程度的失敗。然而敵我都只限於這一定階段內一定程度上的勝或敗,不能超過而至於全勝或全敗,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一則敵強我弱之原來狀況就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二則由於我之堅持抗戰和堅持統一戰線的努力,更加造成這種相對的形勢。拿原來狀況來說,敵雖強,但敵之強已為其他不利的因素所減殺,不過此時還沒有減殺到足以破壞敵之優勢的必要的程度;我雖弱,但我之弱已為其他有利的因素所補充,不過此時還沒有補充到足以改變我之劣勢的必要的程度。於是形成敵是相對的強,我是相對的弱;敵是相對的優勢,我是相對的劣勢。雙方的強弱優劣原來都不是絕對的,加以戰爭過程中我之堅持抗戰和堅持統一戰線的努力,更加變化了敵我原來強弱優劣的形勢,因而敵我只限於一定階段內的一定程度上的勝或敗,造成了持久戰的局面。

(三三)然而情況是繼續變化的。戰爭過程中,只要我能運用正確的軍事的和政治的策略,不犯原則的錯誤,竭盡最善的努力,敵之不利因素和我之有利因素均將隨戰爭之延長而發展,必能繼續改變著敵我強弱的原來程度,繼續變化著敵我的優劣形勢。到了新的一定階段時,就將發生強弱程度上和優劣形勢上的大變化,而達到敵敗我勝的結果。

(三四)目前敵尚能勉強利用其強的因素,我之抗戰尚未給他以基本的削弱。其人力、物力不足的因素尚不足以阻止其進攻,反之,尚足以維持其進攻到一定的程度。其足以加劇本國階級對立和中國民族反抗的因素,即戰爭之退步性和野蠻性一因素,亦尚未造成足以根本妨礙其進攻的情況。敵人的國際孤立的因素也方在變化發展之中,還沒有達到完全的孤立。許多表示助我的國家的軍火資本家和戰爭原料資本家,尚在唯利是圖地供給日本以大量的戰爭物資⒂,他們的政府⒃亦尚不願和蘇聯一道用實際方法制裁日本。這一切,規定了我之抗戰不能速勝,而只能是持久戰。中國方面,弱的因素表現在軍事、經濟、政治、文化各方面的,雖在十個月抗戰中有了某種程度的進步,但距離足以阻止敵之進攻及準備我之反攻的必要的程度,還遠得很。且在量的方面,又不得不有所減弱。其各種有利因素,雖然都在起積極作用,但達到足以停止敵之進攻及準備我之反攻的程度則尚有待於巨大的努力。在國內,克服腐敗現象,增加進步速度;在國外,克服助日勢力,增加反日勢力,尚非目前的現實。這一切,又規定了戰爭不能速勝,而只能是持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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