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法院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李卫春!欢迎大家举报!

「获嘉法院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李卫春!欢迎大家举报!

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李卫春

身份证号:4107241973****1534

家庭地址:获嘉县中和镇后五福村

执行内容:原告崔民成起诉李卫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724民初5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卫春向原告崔民成归还欠款1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李卫春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崔民成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卫春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将李卫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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