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發威欲“合圍” 互聯網小貸有望迎來統一管理

繼互聯網小貸暫停批設後,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批設並監管的兩百多家互聯網小貸公司,有望迎來統一的管理辦法。4月16日,有消息稱監管正醞釀統一的互聯網小貸監管辦法,不過尚在討論階段。據瞭解,此次互聯網小貸監管辦法重點包括,註冊資本金5億元,槓桿倍數3-5倍;爭取兩年內接入央行徵信系統等。針對此消息的真實性,北京商報記者向銀保監會發去採訪函進行求證,截止發稿並未收到回覆。分析人士認為,監管此舉主要為了消除不同牌照間的政策套利空間,通過小額分散的要求,讓互金機構真正聚焦普惠金融,而非去做影子銀行業務的通道或載體。

劃定自然人借款上線

消息顯示,正在醞釀的互聯網小貸監管辦法對互聯網小貸借款人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的借款人為自然人的,上限原則上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借款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上限原則上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

“從監管精神上看,互聯網小貸的這幾個監管要點與P2P、消費金融公司等機構的監管原則如出一轍,提高准入門檻,淨化行業空間,把實力弱小的機構排除在外,小機構去做助貸等輔助性業務,核心持牌業務交給實力雄厚的機構來做。” 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此外,統一同一類型金融牌照的監管標準,如借款上限的要求等,以消除不同牌照間的政策套利空間;通過小額分散的要求,讓互金機構真正聚焦普惠金融,而非去做影子銀行業務的通道或載體。

此次監管辦法還特別提到了,爭取兩年內將互聯網小貸接入央行徵信系統,上述互聯網小貸相關人士表示,從消費者角度來說,網絡貸款“魚龍混雜”,許多消費者貸款的目的也非常不一致,如果進入徵信,會對消費者的金融貸款或消費行為產生約束力,對於整體的信用貸款運作有好處。從網絡小貸機構的角度來說,也希望能夠進入到這樣的一個體系內。

明確槓桿率

在註冊資金方面,消息顯示,互聯網小貸公司註冊資本金5億元,槓桿倍數3-5倍;且不允許線下放款。

對此,一位接近互聯網小貸機構的相關人士表示,提高互聯網小貸槓桿倍數,也會對網絡小貸機構資金運營成本帶來相應的要求,對於那些正規的本身就按照相關監管條件嚴格要求自己的機構來講,肯定是好事,淨化市場。對本身有一些打擦邊球,資金來源槓桿率比較大的機構也勢必會提高風險率,遇到監管方面的成本壓力。

據北京商報記者此前調查發現,目前存在的互聯網小貸公司註冊資本金普遍在3億元-5億元左右,槓桿倍數均在2.3倍-3倍左右。

網絡小貸的槓桿率問題此前也引發過行業關注。2019年3月6日,全國政協委員、證監會前主席肖鋼在政協會議“支持發展互聯網小貸公司滿足普惠消費信貸需求”的提案中也提到,與消費金融牌照相比,互聯網小貸牌照權限較低——資金渠道少、槓桿限制大。目前,互聯網小貸最高3倍的槓桿,較之消費金融公司的10倍槓桿低很多。

肖鋼認為,目前,互聯網小貸公司監管沿用傳統小貸的監管政策,使得行業發展難以得到針對性支持。例如,互聯網小貸公司跨區域經營面臨限制,難以發揮互聯網技術便捷低成本的用戶觸達優勢。他也同時提到,加強互聯網小貸監管,提高准入門檻,並根據互聯網小貸的經營模式、規模、合規情況、風險管理水平等方面建立分級的管理機制,對評級較差的互聯網小貸應限制其槓桿、限制其展業範圍、甚至要求退出市場;對評級較好的則給予較高槓杆,允許跨區域限制。拓寬互聯網小貸公司資金來源,鼓勵其進入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和ABS產品;同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互聯網小貸合作。

监管发威欲“合围” 互联网小贷有望迎来统一管理

網絡小貸牌照圍城

網絡小貸牌照因不受地域限制,可以憑藉互聯網平臺、產業鏈、大數據等多重優勢迅速拓寬市場、增加新的利潤空間一度成為各路資本爭奪的對象。北京商報記者此前調查,與2017年市場低迷相比,目前網絡小貸牌照叫價高達億元,已漲了近三倍,中介費也普遍在150萬-600萬元之間。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網絡小貸牌照並非萬能牌照,放貸能力受限,而且整體行業在走下坡路。正如一位行業人士所言,網絡小貸牌照就是一座圍城,有牌照的想賣出去,沒牌照的想買。

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國共批設了261家網絡小貸公司(含已獲地方金融辦批覆未開業的公司),其中有243家完成工商登記。從網絡小貸公司成立時間來看,2016年開始網絡小貸牌照數急速增加,2017年呈爆發性增加,2017年全年批設成立的網絡小貸數達到124家,超2016年及之前批設的網絡小貸牌照總數,不過,2018年網絡小貸批設總數明顯大幅下降,僅有3家,主要原因是網絡小貸公司監管政策的收緊。

薛洪言指出,從行業影響角度看,互金機構聚焦普惠金融的定位更加明晰,在槓桿率等要求限制下,規模空間也受到嚴格限制。不過,強監管助力行業洗牌,對於龍頭機構,更容易在規範透明經營中享受市場分化的紅利。與普通小貸公司相比,網絡小貸也算一種新模式,又能通過互聯網全國性經營,有必要出臺統一的監管辦法。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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