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涿州医师注意,定期考核有重大变化!


【重要通知】涿州医师注意,定期考核有重大变化!

根据国家规定,执业(含助理)医师在一定时期都需要进行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的将暂停执业活动三到六个月,并且接受执业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之后再进行考核,第二次考核不通过的将直接吊销执业医师证书。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2017-2018年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授权,《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考核周期,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来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的执业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医师执业注册管理中。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的考核。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评定,考核机构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医师定期考核采用“互联网+分散考核”模式,通过手机APP按照考核类别进行业务水平测试。

时间 60分钟

题量 100题

题型 选择题

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省卫生健康委划定。

考试过程中,考核系统将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对每个人的考核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考核不合格如何处理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但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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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周期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河北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2017-2018年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我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

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本考核周期为2017至2018年。

二、考核类别及考核对象

考核类别

: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口腔、公共卫生。

考核对象: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目前主执业机构在我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三、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程表》 。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考核机构申报。凡符合医师定期考核机构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可向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定考办)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医师定期考核机构信息登记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

二)考核机构确定。我市定考办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确定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并将确定后的考核机构名单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并同时上报涿州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五、考核形式和内容

本周期考核将统一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http://renew.cmda.net),采取“互联网+分散考核”的方式,在本周期确定的考核时间区间内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期间参加考核的医师须上传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便考核系统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对医师的考核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考核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两种程序均需进行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评定。

(一)工作成绩评定。考核医师登录系统,完善和确认个人信息后,完成本人的工作成绩个人自评,由所在医疗机构签署评定意见,报考核机构进行复核。

(二)职业道德评定。职业道德评定包括自评和人文医学知识考核。考核医师需完成个人自评,由所在医疗机构评定和考核机构复核。同时,考核医师需通过人文医学知识的考核。医师可以使用中国医师协会国家级人文医学学习库和考评库,在线进入人文医学学习库进行反复学习后,直接在线考核,直至成绩合格。

(三)业务水平测评。简易程序测评只进行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评定。一般程序测评指医师在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合格后,还需在省医师定考办统一安排的考核时间区间内,以“互联网+分散考核”模式通过电脑或手机APP按照考核类别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测评时间为60分钟,测试题目为100题,题型为选择题,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省卫生健康委划定。

六、考核结果

(一)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测评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的,即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二)具有《河北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直接认定本周期考核不合格。

(三)考核机构通过医师定考系统完成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的最终评定工作。

四)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

(五)定期考核合格的医师,由市卫生健康委向省医师定考办申领医师定期考核合格防伪标贴。考核机构在该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粘贴定期考核合格防伪标贴,作为本周期考核合格证明。防伪标贴由中国医师协会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统一印制。

(六)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3至6个月执业活动,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注册审批机关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七)建立考核工作评价体系,汇总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我局医师定考办对辖区内医师的考核结果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成绩汇总结果、考核总结和合格防伪标贴申领书集中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核周期内参加并完成3个月以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的医师,支援医院在对其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进行评定时,应当参考受援医院的意见。

(二)考核机构对“良好行为记录”的认定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三)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从执业助理医师晋升为执业医师或专科医师试点考核,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仅考核工作成绩、职业道德。

(四)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次考核的医师须提前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开具证明,提交考核机构。经考核机构同意后,方可延期考核。未按时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的,按无故缺考处理,直接判定此周期考核不合格。

(五)医师的执业注册机关应在接到定期考核通知7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核机构提供医师本考核周期内行政处罚情况。

(六)依据《河北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在考核周期内变更执业地点到我市执业的医师,应当重新进行考核。2019年6月30日之前变更执业地点到我市执业的医师,参加2019年上半年组织的定期考核;2019年下半年变更执业地点到我市执业的医师,与2019年下半年补考的医师共同参加本周期的定期考核。

(七)不在临床一线的行政后勤人员,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所有在册的医师都应该考核,行政岗位的医师按正常程序考核。

正在参加住培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执业证书的的医师,参加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

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的执业年限以执业证书记录时间为准。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选择考核程序按执业年限累加计算,12年以上执行简易程序;助理医师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可以按简易程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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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2017-2018年周期

4月10日前

召开培训会议,就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使用进行培训。

4月30日前

1、完成我市考核机构的审核指定工作,将考核机构名单汇总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通过官方网站公布辖区内考核机构名单。

2、各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本机构信息,审核参加本周期考核的医师信息并向所在考核机构上报本机构医师名单。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身份按照操作流程在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的审核工作。对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目前不再执业的医师,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销或备案手续。

5月30日前

参加考核的医师向所在机构填报《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由所在机构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核对;医师完成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的自评,所在机构审核和评定后,报考核机构复核;在线进行人文医学学习,并进行人文医学测评,测评不限次数,直到达到合格分数线。

符合业务水平测评免考条件的医师完成免考申请,医师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对免考申请的审核,确认参加业务水平测评医师的最终名单。

6月29日前

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区间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考核机构组织医师业务水平测评,并完成评定。

7月30日前

考核结束后,考核机构复核考核结果并逐级上报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内医师的考核结果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将汇总结果(以定考系统中“考核结果统计”表格形式汇总)、考核总结和“合格”防伪标贴申领书集中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将考核结果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11月15日前

由省定考办统一组织对本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再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医师电子注册系统。

涿州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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