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允许没有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这个合理吗?

就是这么愣


这个看物业的服务协议吧,

我感觉是合理的要求,,没有车位你开进去停哪里?草坪绿地还是其他业主的车位?这都是影响其他业主的权益的呀 作为物业公司,他们有义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是有车位的业主,物业放一辆没有车位的车进来恰好停在你的车位上,你会怎么想?会不会嫌物业不作为?

当然 如果是随进随出的特殊情况,那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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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位物业管理,这个要抠字眼了,合理但是不合法,小区在建设的时候,小区车位和配套设施都已经规划好了,只要你没有车位,那么你开进去要不就是占用公共区域和公共道路,要不就是占用别人车位,这样会给其他人带来麻烦,物业也会很难管理,所以不让进合理的。但是物业又是受广大业主所托来管理整个小区,服务于业主的最基层的部门,根本没有任何执法权,他强行不让进入,是没有任何权利的,物业真的很难干,想干好,没有任何权利,业主也不把你放在眼里,也不听你的,再就是吵架,打架,我也是物业管理者,深有体会,现在小区一个车也不让进,小区本身开发的时候就没有车位,一个花园式小区,很多车子开进去占用消费通道,乱停乱放,最后我硬着头皮把所有车子赶出去,也是经常早到投诉,晚上有时候12点还给我打电话。不过现在好了,大家看到小区没有车子,感觉安静舒适多了,道路也宽了,孩子出玩也安全了,好评一片。



武哥clum


这个问题一直都是大家争议比较多的问题,小区里的车位,车满为患一直也都是很多小区头疼的问题。你说,小区空间就那么大,根本就无法满足所有业主车辆都能停放的要求。总不能要求车上再停放一辆车吧?那是立体车库才有的本事。


那么问题来了?小区有车位,但是不能满足所有有车业主停车的需求。那么该怎么办?怎么解决处理所有有车的业主都想停车的问题?再找个停车场?没那地方。建立一个立体车库?钱谁出?

这时候有车没车位的业主说了,小区里面的停车场凭什么不允许没有车位的业主进入停车?小区停车场是业主的共有财产。物业没有这样的权利。好吧,也不能说你说的话就是错的。我就顺着你说的建议往下说。

那么既然没有停车位业主也可以进入停车,那么既然你可以停车,别的业主也可以停车。到时候小区里没有车位了怎么办?能怎么办?见缝插针有地方就停车吧,管他什么消防通道,绿化草坪呢。我是业主我最大。这个时候可能有人又要说了,可以先到先得,后来没地。那么问题又来了,凭啥他先来就能停车,我后来就不能进?没地方?不存在的,谁家门口不能停几辆汽车呢。再说,很多业主可能也会在进来的时候说的好好的,结果一看没有位置,就开始胡乱停车。

在这里,记得有人也说过,在自己的小区停车是自己的权利。那么,你乱停车拥堵消防通道的时候可曾想过,保证消防通道安全,保护绿化草坪,也是其他没有车的业主的权利?那些没有车的业主的安全和利益谁来维护?


这就是小区目前的车位困扰。不让小区没有车位的业主进入小区停车,不能说它就是合理,但是却能保证小区不会造成拥堵,能保证更多人的安全,如果这要是非得讲公平,讲权利的话,那么车位既然是全体业主的,那么那些即便是没有车的业主,也应该是有车位才公平吧?至于那些说没车要什么车位的,谁规定没车就不能要车位呢?你不是讲业主合法车位权利吗?没车我还不能停一个自行车吗?有没有车也否定不了我是业主的事实。

所以说,至于小区不让没有车位业主的车辆进入小区,一直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车位的认为不合理,有车位认为合理。那些没有车但是天天被小区乱停车困扰的业主也认为合理。有些事,就是这样。管他黑猫白猫能抓耗子就是好猫。能让小区业主大部分都同意的方法就是好方法,毕竟小区是一个大集体,小区虽是业主的小区,但小区是大家的小区,不是个别业主一个人的小区,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小区物业人


我的小区处理得就很好,没有买车位的办卡。 当办卡人数超出车位上限一定倍数后,暂停办卡! 门禁只认系统用户,告知后来的业主要等着排队办理! 并且要主动查询车辆停放情况,清除僵尸车,清除非业主车,非活跃停车用户,也可新增加一个名额。 我们小区不大,3千户,1千多个车位! 实施后除非半夜12点回来难找位置外,基本都有的停! 并且每年清理出近百个办卡户,多是租房子的。 这样就没见业主闹过!


RobinXie108412611


我们小区之前也遇到相同的问题,地上停车位有限,租金一年1800元,收入被物业占有。地下停车位空置,甚至租给别人做洗布草的车间,也不给业主用。业主的车进不了自己的小区,停在小区门口的路边,交警几乎每天来贴单。业主们也是通过各种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车辆可以进了,地下停车场的机器也被拆除了,地面停车位免费使用,小区内有空的地方都可以停车。物业费提前交一年送一个月,交两年送三个月。

现在的法制环境还是可以的,市长热线,留言板等,正当的维权都能收到回复和处理。


大手牵小手76438


1、当然不合理!

小区车位是属于大家除了已经具有产权的,其他的都是属于大家共同所有的,为什么不允许业主开进小区。

对于这个事情,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确实很难达成协议,所以这就需要双方共同商量决定了。

我们小区也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小区收车位费,一天一块钱,一交就要交一年或者半年的。

虽然没多少钱,但不交就不让车子进小区。业主也有交的,但也有坚决维护自己权益的。

于是,双方僵持了下来。

2、其实,是很不方便的,车子不开进小区的话。

毕竟,放在外面不安全,再者有孩子或者老人的话,必须要开进来啊。

于是,业主采用了最笨最传统的方式——赌小区的大门。

坚持了四五天,物业可能觉得也不是办法,

于是就又开始放行了。

然后就又说是暂时免费半年,半年之后在收费什么的。

半年之后呢,又是闹了一次,然后就还是没收费。

总之,这个事情,你钱交了也就交了。

其实,按照法律来说是不用交的

反正我们小区一直到现在也收不来钱,

后来物业可能就干脆好人做到底,不再提收费的事情了。

小区的公共车位免费停车。

小区车位也比较多,还是比较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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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小区,临时车位还是有的,基本上都在地上,地下城也是有很多的,地下车位多用于出售,或者是出租,地上的车位应该是属于公共车位,物业公司也开发出来,用于出租,但是不容许小区业主开车进小区,这一点不太合理,可以采取收费机制,比如说三个小时免费,超出时间收费,采取这样的管理制度,应该是属于合理的,为什么呢?

业主一直认为,小区车位就是属于全体业主的,那么管理车位就成了一个大的问题,没有车的业主,怎么计算车位,买了车位的业主,怎么计算车位,买了车,没有车位的业主,怎么计算,这里就会有很多的矛盾点,交给物业管理公司,肯定采取的就是这种对立模式,如果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么可以协商出一个更好的方案,什么样的方案更好呢?

没有车的业主,自然不需要车位,有车的业主自然需要车位,那么有车并且需要车位的业主交钱,没有车的业主可以享受一些,物业减免,有车没有车位,也就是说不愿意交钱的,也可以做一些物业减免,这样就可以做到一些平衡,那么有车,没有车位的业主,不让你进小区,也可以理解为正确,因为大家都是公平的,接受这样的方案,当然,还有其他的矛盾点出现,例如车过多,车位过少,那么也会出现很多的,矛盾点,一个一个解决呗!

但是不容许小区业主开车进小区,这是不对的,应该给出免费时间,即使车子在别的地方放着,总得容许人家中午回家吃饭,临时停放车辆,一切都应该以人为本,聪明的物业公司,早就拿出来了,方案让业主自动成立业主委员会,做合理安排,总不能所有的钱都自己赚了,肯定会引起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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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不允许没有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这个合理吗?

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禁止业主的车进入小区,首先看小区物业有没有产权。如果有产权物业就有禁入的权利,如果没有产权,小区物业就没有权利禁入。毕竟小区是业主的小区,而不是物业公司的小区,小区没有停车位不是阻挠小区业主开车进小区的理由,小区缺少停车位作为物业公司应该考虑如何增加停车位,而不是简单粗暴的把业主的车阻挡在小区之外。

很多小区物业想方设法,千方百计的阻挠小区业主开车进院,其实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出售小区内的停车位🅿,或是要出租停车位🅿。除非是像我们家小区那样,实行的是人车分离管理,小区院内禁止一切车辆形式,也不设立露天停车位。这样情况下,小区物业是可以禁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的。如果小区的停车位的产权属于业主集体的,那么,小区物业就无权禁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

当然,没有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或许会造成小区内道路拥堵,造成停车纠纷,所以小区业主之间也会出现合理与不合理之间的争论。小区是业主集体的,对于让不让没有车位的小区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大家最好还是协商着来。



懂知识的小胖子


当然是不合法的!物业公司而已,受物业合同服务于小区,不具备执法权,凭什么禁止没有车位的业主进入小区!

1、《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t

2、小区建筑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t

3、判断露天停车位归属需要您提供相关信息才能判断,如果属于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是无权处置的。

所以:没什么解释的,物业无权作出这样的决定!

如果物业公司坚持那么做:

业主或业委会维权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

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凡是已经规划好的露天停车位,是属于服务于小区业主,也算是配套设施之一,业主共有!

车库也分为几种情况:有开发商的,具有产权的,有属于人防工程的!

具体的情况,还需要业主自行了解,所以物业公司只有服务的义务,却没有执法的权力!


ZF鹤旷


小区物业这种行为根本就不合理,坚决抵制这种无理的要求。其实小区物业为什么这样做?很大程度上是业主惯成他那样的。

小区停车位

小区地面上的停车位和小区绿化,以及楼房下面的架空层都是属于整个小区业主的,因为这些都是算在业主房子公推面积里的,除了全体业主,物业是没有使用支配权的。

我们小区有2000多户业主,到现在入住小区有4年了,4年来开发商联合物业一次又一次的准备卖小区地下室停车位,然而,一次又一次的让业主给阻止了,每次只要一听到风声,开发商要卖地下车位了,所有业主都聚在一起商量,怎么去阻止开发商卖车位,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行动起来,物业把地下停车场大门锁住,业主就去砸锁,锁一次砸一次。

我们小区建有8个业主维权群,还选举了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成员挨家挨户到业主家,宣传小区停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车位不买不租,买了也没有产权的,宣传到位,基本是没有业主会买没有产权的车位的。

地下停车位是人防工程

而且我们业主委员会成员,特意去市人防办了解,开发商与物业是不是有权买卖停车位?人防办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是属于人防工程,人防工程严禁任何人买卖。


业主委员会第2天就去定制了很多的人防工程标牌,张贴在地下停车场各个进出口显眼位置。在人防工程标牌下方,写上了市人防办举报电话,物业想撕掉人防工程标牌也不敢,卖了4年的停车位,到现在一个车位都没有卖出去。现在我们小区所有业主都是免费停车,只要有空车位谁先到谁先停。

所以只要小区业主齐心,团结在一起,那么小区物业拿业主们是没有办法的,最终导致开发商和物业的阴谋破产。最重要的一点,小区必须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依法依理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关部门也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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