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法院:強制執行 查封大量名錶 鉑金 千足金

法制日報林州4月17日電(王鳳、李靜)名錶108塊、鉑金216克、千足金9576.71克……4月16日上午,林州法院執行幹警依法對“老賴”存放於保險箱中的質押財產進行清點查封。

據悉,2016年11月24日,林州某購物廣場與某銀行有限公司安陽分公司簽訂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民幣500萬元,借款期限為2016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24日,借款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質押擔保。借款期限到期後,林州某購物公司無能力償還貸款,於是某銀行安陽分公司從申請人賬號扣收4483939.15元。因林州某購物廣場法定代表人石某與林州某公司簽訂了《委託擔保協議》、《質押反擔保合同》等文件,同意將其持有的購物廣場7768000元股權和價值4387850.12元的黃金、首飾、名錶,以及價值10182480元的蔬菜大棚向原告提供質押反擔保,故林州市某公司特提出仲裁請求。2018年6月13日,安陽仲裁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林州某購物廣場償還林州某公司代償款本金4483939.15元及違約金,石某、李某東、李某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裁決生效後,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林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月16日上午,林州法院執行幹警石建青等人強制開啟被執行人保險箱,並對物品進行清點。為確保公平公正公開,此次整個執行過程都進行了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強制開啟保險箱並清點物品後,法院依法對該保險箱進行換鎖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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