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法院:强制执行 查封大量名表 铂金 千足金

法制日报林州4月17日电(王凤、李静)名表108块、铂金216克、千足金9576.71克……4月16日上午,林州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老赖”存放于保险箱中的质押财产进行清点查封。

据悉,2016年11月24日,林州某购物广场与某银行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24日,借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质押担保。借款期限到期后,林州某购物公司无能力偿还贷款,于是某银行安阳分公司从申请人账号扣收4483939.15元。因林州某购物广场法定代表人石某与林州某公司签订了《委托担保协议》、《质押反担保合同》等文件,同意将其持有的购物广场7768000元股权和价值4387850.12元的黄金、首饰、名表,以及价值10182480元的蔬菜大棚向原告提供质押反担保,故林州市某公司特提出仲裁请求。2018年6月13日,安阳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林州某购物广场偿还林州某公司代偿款本金4483939.15元及违约金,石某、李某东、李某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林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16日上午,林州法院执行干警石建青等人强制开启被执行人保险箱,并对物品进行清点。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此次整个执行过程都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强制开启保险箱并清点物品后,法院依法对该保险箱进行换锁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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