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共有多少個行政省?

許暖年


清朝建省直到光緒年間才比較完備,下面是1908年(光緒年間)的清朝行政簡圖。

清朝全盛時期國土面積1300多萬平方公里,晚清時期剩下大約1107萬,行政制度上主要有三種:

①行省制:傳統漢地。

②軍府制:東北三地+新疆。主要是武職官員統轄,光緒時期這四個地方改為建省。

③盟旗制:蒙古地區+其他臨近地區。蒙古,西藏,青海等地直到清朝滅亡也沒有建省。

光緒時期,有22個行政省+藩部(西藏,青海,蒙古等地)。

(1)第一塊:漢地十八省。

漢地,傳統意義上的漢族聚居區,在康熙年間形成漢地十八省,光緒時期有變動,後來仍然改回十八省。

直隸,河南,山東

江蘇,安徽,浙江

湖北,湖南,江西

福建,廣東,廣西

山西,陝西,甘肅

四川,貴州,雲南。

雲貴兩湖,四川廣西等地設有土司,多為本地民族頭目,在清朝時期,不斷地改土歸流。

(2)第二塊:東北三省。

康乾時期,這三個地方和漢地十八省不一樣,是將軍建制的。

盛京:盛京將軍統轄。

吉林:吉林將軍統轄。

黑龍江:黑龍江將軍統轄。

1907年(光緒33年),三地建省,盛京改為奉天省,吉林改為吉林省,黑龍江改為黑龍江省。

(3)第三塊:藩部。

蒙古,西藏,青海,新疆與黑龍江布特哈地區不屬於行省建制,而是被稱為藩部,歸理藩院管轄。

理藩院最高長官叫尚書,和六部等同,可以參與中樞議事。

這幾個地區在清末一直有建省之議,可是隻有新疆在1884年(光緒十年)建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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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前期(1840年以前),在1644年入主中原後到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前,依照前明王朝的兩京十三省制度設立了十八個行省分別為直隸(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浙江、福建、江西、廣東、廣西、湖南、湖北、四川、雲南、貴州、江蘇、安徽。

而在邊疆,清朝施行與內地不同的行政區劃制度,由中央委派重臣,在東北地區設盛京(遼寧)、吉林、黑龍江、烏里雅蘇臺(蒙古)、伊犁(新疆)等五個將軍轄區。

鴉片戰爭後邊疆危機四伏,清政府開始大規模改變行政區劃以求加強對中國各個邊疆地區的統治。光緒十一年(公元1885年)臺灣建省,而在此前一年清政府發佈新疆建省上諭,設立新疆省。光緒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為了保住東北這塊清王朝的龍興之地,清政府改盛京、吉林、黑龍江三地將軍,為奉天省、吉林省、黑龍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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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朝一共建立了二十三個省,其中內地十八省為沿襲舊制或以舊制為基礎,其餘在邊境併為清末所置。這些省是:直隸、奉天、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山西、山東、河南、陝西、甘肅、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臺灣、新疆、廣東、廣西、雲南、貴州。

2、其中奉天、吉林、黑龍江、新疆、臺灣為後設。


阿堯101220816


清朝前期和中期有行省18個,史稱關內十八行省,滅亡時候有行省22個。 北方地區 1 直隸省—保定 2 山東省—濟南 3 山西省—太原 4 河南省—開封 東北地區 原不設行省,光緒末年設置 1 奉天省—瀋陽 2 吉林省—吉林 3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 華東地區 最初設置 1 江南省—蘇州 2 江西省—南昌 3 福建省—福州 4 浙江省—杭州 後江南省在康熙年間分置 5 江蘇省—蘇州 6 安徽省—安慶 光緒年間設置 7 臺灣省—臺北 不久臺灣省被日本強佔,清亡時僅有5省 中南地區 1 湖廣行省—武昌 2 廣東省—廣州 3 廣西省—桂林 康熙年間分湖廣為 4 湖北省—武昌 5 湖南省—長沙,實為4省 西南地區 1 四川省—成都 2 雲南省—雲南(昆明)3 貴州省—貴陽 西藏地區未設置行省。 西北地區 1 陝西省—西安 2 甘肅省—蘭州 光緒年間設置 3新疆省—迪化(烏魯木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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