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共享單車就是破案線索

2019年2月9日,斗門分局城南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停放在鱷魚島的轎車玻璃被砸,車內若干瓶名貴白酒、若干條中華香菸等財物被盜。

接到報警後,民警馬上前往事發地。民警在對現場周邊仔細勘查的時候,發現現場附近沒有能夠直接拍攝到被盜車輛的監控攝像頭。隨後,民警又調取了被盜汽車周邊的視頻監控錄像。

这次,共享单车就是破案线索

城南派出所綜治隊員黃贊輝和實訓新警王以烽在查看案發時間段,鱷魚島附近路段的監控攝像頭髮現,一名騎著共享單車經過案發地段的男子,具有較大的作案嫌疑。看著這個騎這共享單車經過的身影,一個人立刻浮現在了辦案民警的腦海裡。

在2018年3月,同樣是發生過在鱷魚島附近的砸破車窗盜竊案,一個名叫黃某的男子以共享單車為交通工具,從家騎車到鱷魚島,發現目標後作案。

同樣是在鱷魚島,同樣是騎共享單車,如此雷同的案情讓派出所民警直接聯想到黃某。民警通過查詢,得知黃某已去年12月刑滿釋放。民警判斷黃某極有可能出獄後再次做作案。

这次,共享单车就是破案线索

城南派出所民警前往嫌疑人所在社區調查,發現黃某體態特徵、所穿服裝與視頻裡可疑男子一致。最後,結合其他證據,終於能夠確定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就是黃某。

最終,犯罪嫌疑人黃某於2019年2月27日在其家中被民警抓獲。當場在其家中搜到被盜的名貴白酒、若干條中華香菸等財物。

案件告破,嫌疑人被警方依法處理中。

这次,共享单车就是破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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