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189 證券簡稱:利達光電 編號:2019-039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利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於核准利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2049號)核准,通過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2,842,345股,募集配套資金總額350,629,995.75元,扣除承銷費用(含稅)後的募集配套資金淨額為336,604,795.92元。該配套募集資金已由本次非公開發行的主承銷商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泰聯合證券”)於2019年3月21日劃轉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資金專用賬戶,且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予以驗證,並出具了《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19]第ZG10768號)。

二、《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簽訂及募集資金專戶的存儲情況

為規範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及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河南中光學集團有限公司(以下合稱“甲方”)與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丙方”)分別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陽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陽分行(以下簡稱“乙方”)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對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實行專戶管理。公司募集資金專戶的存儲情況如下:

三、《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陽分行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為412899991010003186632(河南中光學集團有限公司), 412899991010003182715(利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3月27日,專戶餘額為 20092萬元。該專戶僅用於甲方智能化光電偵察及要地防禦系統生產線建設項目的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3、丙方作為甲方的獨立財務顧問,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財務顧問主辦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丙方應當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導職責,並有權採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和乙方應當配合丙方的調查與查詢。丙方對甲方現場調查時應同時檢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4、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財務顧問主辦人於首祥、張冠峰可以隨時到乙方查詢、複印甲方專戶的資料;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財務顧問主辦人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對賬單,並抄送丙方。乙方應保證對賬單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 1,000萬元的,乙方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7、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財務顧問主辦人。丙方更換財務顧問主辦人的,應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乙方,同時按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要求向甲方、乙方書面通知更換後的財務顧問主辦人聯繫方式。更換財務顧問主辦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8、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丙方出具對賬單或者向丙方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調查專戶情形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註銷募集資金專戶。

9、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且丙方督導期結束(2019年12月31日)後失效。

(二)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陽分行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為249465608009(河南中光學集團有限公司),248165321976(利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專戶餘額為13568.479592萬元。該專戶僅用於甲方軍民兩用光電技術創新平臺建設項目、投影顯示系統配套能力建設項目及支付中介機構費用的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備查文件

《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特此公告。

利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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