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党建审判“同频共振”

法官“两进” | 助力党建审判“同频共振”

近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夕阳红”志愿者调解中心调解室内,在调解中心党员法官与调解员的主持下,雨山区佳山乡芦场村委会相关负责人与村民张某达成调解协议,该起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官“两进” | 助力党建审判“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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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张某自2004年以来向佳山乡芦场村委会租赁了1600余平米的土地从事生产经营,租赁期限30年,租金为每年12000元。合同签订后,张某一直利用该土地从事经营,但一直未予支付土地租赁费。村委会多次催要无果,遂向该院“夕阳红”志愿者调解中心寻求帮助。

为准确了解事实情况,调解中心主任、党员法官张安刚同志带领调解员宁伦平、高小培,深入该村详细调查了解,多次做村民张某的工作,与双方协调研究解决方案。最终,在法官与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村民张某分期偿还土地租赁费共计12万元。

雨山区法院今年以来开展“家事法官进村居、民商法官进企业”“法官两进”活动,按照“分组对接村居、一对一对接企业”的原则,组织全院党员法官走进全部52个村社区及80家重点企业开展巡回审判调解、指导纠纷化解、走访调研服务、普法宣传培训等活动,广泛开展各种法律服务。

今年2月以来,仅该院“夕阳红”志愿者调解中心就驻点化解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就有7起,调解金额近70余万元。据统计,自“法官两进”活动开展以来,雨山区法院党员法官干警们已走进15家企业和8个村社区,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近30次。同时,还积极发挥巡回调解、巡回审判的作用,开展相关活动9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余件。

法官“两进” | 助力党建审判“同频共振”

“通过法官“两进”活动,充分发挥法院党员干警的模范表率作用,将党的基层组织的最小单元和个体延伸到司法为民第一线,促进党的建设与审判工作的‘无缝衔接’和‘同频共振’。”雨山法院院长王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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