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及其保護傘673起處理726人

新京報快訊 據浙江省紀委省監委微信公眾號消息,4月1日起,中央掃黑除惡第11督導組正式進駐浙江,“打傘破網”為本輪督導的一個重點。截至今年4月15日,浙江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

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及其“保護傘”673起,處理726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407人次,組織處理323人次,移送司法機關180人,查處充當“保護傘”的幹部374人。

快速行動 形成黑惡勢力人人喊打局面

4月12日,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進駐不到兩週時間,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站就通報了“打傘破網”重大成果:台州市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查處了椒江區以鄭官順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對23名黨員幹部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人誡勉處理,其中對6名涉嫌違法犯罪的黨員幹部依法採取留置措施。

“及時受理、嚴肅查處,對舉報有功人員視情況予以獎勵,並對舉報情況嚴格保密。”近期,杭州、寧波等多市紀委監委充分藉助紀檢監察網上舉報系統、“12388”舉報電話、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社會各界開通掃黑除惡舉報直通車;湖州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巡察,對各地各單位 “打傘破網”工作是否有力,“兩個一律”是否做到,對省掛牌督辦案件背後“保護傘”“關係網”是否進行深挖徹查,“保護傘”查處工作的四個重點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開展專項巡察。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作,加快問題線索移交,提早介入核查,逐案過篩,深挖細查,實現“全介入”“全覆蓋”。

為進一步傳導壓力,壓實責任,省紀委省監委12名班子成員還對浙江省11個市571個涉黑涉惡重點案例實行聯點包案,靠前指揮、全程指導,通過請上來、走下去相結合的方式,與各地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進行一對一交流指導,逐案聽取彙報,針對重大複雜案件,逐一提出意見建議。據悉,督導組進駐後,借督導之力,懲腐打傘不斷取得新進展、新突破。僅4月1日至15日,浙江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新立案141件,查結100件,處理154人。

建章立制 五把利劍刺向“保護傘”

掃黑不易,破傘更難。針對一些地方掃黑不見“傘”現象暴露出的打“傘”主觀認識不足,工作手段疲軟等問題,浙江省紀委省監委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大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查處力度的通知》,建立清單化動態管理、提級管轄、聯點包案、查否報告、週報告等五項制度,進一步加大懲腐打“傘”力度。

“杭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朱偉靜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涉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徇私枉法罪、受賄罪……”2019年春節前夕,省紀委省監委通報了杭州濱江虞關榮涉黑案件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該案件是近些年來,我省涉及“保護傘”規模最大、時間跨度最長、調查難度最大、涉及面最廣的案件。

收到公安機關移交的問題線索後,省紀委省監委主要領導親自部署,第一時間成立專案組,決定提級辦理、異地留置。目前,該案先後留置、處分29人,其中省紀委省監委留置11人,市紀委市監委留置10人,區(縣)紀委區監委留置8人。“該案涉案人數多,查辦難度大,採取提級辦理、異地留置,最大限度地避免干擾,對案件的成功查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省紀委省監委相關負責人說。

省紀委省監委明確規定,對案情複雜或有可能涉及市管領導幹部的案件,結合案情研判,原則上採取提級管轄或指定管轄。提級管轄或指定管轄的涉黑涉惡案件一併納入清單化動態管理範圍,調查情況每週一報。省紀委省監委還建立查否背書報告制,堅決不能讓任何“保護傘”成為漏網之魚。對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以及省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經核查後沒有發現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的,核查完畢後形成書面報告,經市紀委監委主要領導簽字後報省紀委。查否案件在上級巡視、督導、檢查、調研中被發現存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的,嚴肅追究責任。

“懲腐打傘與掃黑除惡同步推進,務必做到對關係網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完善工作機制就是為了嚴查嚴懲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推進懲腐破網打傘向縱深推進。”省紀委省監委黨風政風室負責人表示。

重拳懲腐 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

“這個‘保護傘’打的好,真是大快人心!”近期,縉雲縣紀委監委成功查處了壺鎮鎮潛明村黨支部委員、村監會主任胡建衛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當地百姓紛紛拍手稱快。

據調查,以胡銀法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對經過村道的工程車惡意阻攔,並向施工方敲詐勒索。胡建衛作為村監會主任,不僅沒有勸阻,反而包庇縱容,從中幫助協調,助推敲詐勒索。最終,胡建衛受到了黨紀處分。

這是浙江掃黑除惡與基層“拍蠅”相結合查處的典型個案。在基層,真正影響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蒼蠅式”腐敗和地方黑惡勢力。一段時間以來,一些黑惡勢力無視法紀、為非作歹,少數黨員幹部為其充當“保護傘”,侵蝕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影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浙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懲治基層腐敗同掃黑除惡結合起來,將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作為執紀審查重點,圍繞工程建設、徵地拆遷、“三資”管理、市場交易等重點領域的涉黑涉惡問題,做到直接查辦、快查快結。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四個凡是”“四個必須”:凡是公安機關移交的涉黑涉惡問題線索必須優先辦理,凡是涉黑涉惡案件已經定性的人員必須進場提審,凡是審查調查中發現涉黑涉惡的問題必須深挖細查,凡是巡視巡察、日常監督發現的涉黑涉惡案件必須堅決打擊,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治標更要治本。省紀委省監委還探索建立“一案三查”機制,對背後腐敗問題沒有查清的決不放過,對背後“保護傘”“關係網”沒查清的決不放過,對失職瀆職問題沒查清的決不放過。堅持以案明紀、以案說法,選擇一批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典型案例,深入開展警示教育。截至目前,浙江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通報典型案例20批28期,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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