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棍棒殴打、聚众闹事、蹲点跟踪、言语威胁……招数一个接一个,看法律如何严惩恶势力犯罪!

近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寻衅滋事罪的案件。那么,被告人因为什么事寻衅滋事呢?事件背后究竟由谁指使?背后的团伙为何频频犯案?法庭又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呢?

一场口角招来棍棒殴打

是临时起意还是早有预谋?

2017年4月28日上午7点多钟,哈尔滨市道里区一处停车场,有5名男子拿着铁锹把对两人实施殴打。1分钟后,5名男子迅速跑到停在不远处的一辆面包车上逃之夭夭。事发后,两名被打男子向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报了警。

被打的两名男子是停车场的管理员。当天早上,他们发现有几名商贩在停车场附近支起了摊位,上前制止时与吕某军发生了争吵。吕某军吵了几句嘴后就离开了现场,可没过多久,就有几名男子围了上来,二话没说拿起提前准备好的铁锹把向两名管理员打去。

这起打人事件与吕某军有关系么?是临时起意还是早有预谋?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在现场走访时,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在撕打过程中,有一名嫌疑人的手机遗落在案发现场,手机开机画面是一名男子的结婚照。通过比对现场监控和手机屏保照片,最终警方确定这名嫌疑人是于某滨。经询问被害人,以及多方调查后,警方发现这起案件并不简单,逐渐揭开了这个犯罪团伙的面纱……

经过警方调查,该团伙分工行事:

案发前,关某伟让郗某海纠集人员,郗某海又指使钱某刚纠集于某滨、洪斌、楠楠、吕某持棍棒到现场附近的车内等候。2017年4月28日,吕某军、张某初在民生尚都小区瑞园西门停车场处伺机滋事,吕某军借故与停车场管理员发生口角后,张某初以事先约定的动作指使钱某刚、于某滨、吕某等人使用铁锹把实施殴打。

可是这伙人到底是因为什么寻衅滋事呢?

原来,2016年11月22日,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街道办事处对哈尔滨建军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燕山路(现更名为崂山路)市场摊区停止经营的通知。该市场实际管理者吕某军为与相邻的民生尚都农贸综合大市场争夺摊位大打出手。

步步紧逼接连犯案

聚众闹事、持棍殴打、跟踪威胁不断升级

2017年5月16号,顾某受吕某军指使,三次驾驶改装后的轿车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东明村的一处建设公司院内,采取大轰油门的方式制造噪音滋扰生事,扰乱办公秩序。

顾某还受吕某军、周某国指使,以招募市场管理员的名义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于5月17日清晨来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民生尚都农贸市场前的停车场聚众闹事,与市场管理方石某发生肢体上的冲突,导致石某轻微伤。

接连3起案件,仍不能让吕某军团伙罢休,反而开始变本加厉,更加猖狂……第3起案件发生后仅2天,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街道办事处的张某天,就接到一个恐吓电话。

“我们刚从监狱出来,你们要把市场关停的话,你也别想活了,咱就一块死!”

2017年5月19日早,周某国、顾某、孙某、大光等人受吕某军指使,驾驶三辆汽车对办事处张某天实施蹲守、跟踪,并在当日17时许,跟踪他下班,别停他驾驶的车辆,再次施以言语威胁。

可是,吕某军团伙为何要威胁群力街道办事处的张某天?

警方调查得知,吕某军觉得当初收回市场经营权的行为就是针对他,认为群力街道办事处张某天有权力赋予他民生尚都市场的管理权。于是,吕某军为胁迫张某天批准他开办市场,到其办公室以生死相威胁,指使顾某打电话威胁,并实施了蹲守、跟踪、恐吓等暴力行为。

2017年5月24日,在哈尔滨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一举抓获吕某军团伙。

证据和事实面前不容狡辩

法网难逃漏网之鱼决不姑息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花言巧语狡辩,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法官释法】

法官: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吕某军、顾某和周某国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犯罪。本案的证据可以证明吕某军是第一起案件的策划者、组织者,吕某军对聚众滋事是明知的,并对事后支付费用持肯定态度。

2018年7月6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对6名被告人依法宣判:被告人吕某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顾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周某国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郗某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钱某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于某滨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9年3月26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对该团伙另一成员关某伟依法审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关某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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