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西法院多措并举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近日,郧西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及财付通账户,采取限制高消费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7年6月17日,第三人何某和李某在何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机动车抵押贷款协议》,将何某某所有的一辆东风越野车抵押给李某。协议当日,李某将车辆开走占有使用至今。何某某在知晓其车辆在李某处后,多次索要无果,后经郧西法院判决,判令李某返还车辆并处理违章,承担案件受理费1400元,但李某未予履行。

何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迅速与被执行人李某取得联系,李某当时答复尚在外地过几日回来处理此案,但随后执行干警再与李某联系,李某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因该车无GPS定位系统,法院无法通过车辆售后确定车辆位置,且李某一直在外地避而不见,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农行账户及财付通账户中有少量款项,随即将农行账户及财富通账户均予以冻结,对李某实施限制高消费,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仅仅过了不到10天,李某便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要求履行义务,以解除对其的限制。当日下午,李某让其朋友将车开至郧西法院车库,至此,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得到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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