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鄖西法院多措並舉執結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件

近日,鄖西法院通過凍結被執行人李某的銀行及財付通賬戶,採取限制高消費及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促使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件順利執結。

2017年6月17日,第三人何某和李某在何某某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了一份《機動車抵押貸款協議》,將何某某所有的一輛東風越野車抵押給李某。協議當日,李某將車輛開走佔有使用至今。何某某在知曉其車輛在李某處後,多次索要無果,後經鄖西法院判決,判令李某返還車輛並處理違章,承擔案件受理費1400元,但李某未予履行。

何某某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幹警迅速與被執行人李某取得聯繫,李某當時答覆尚在外地過幾日回來處理此案,但隨後執行幹警再與李某聯繫,李某電話一直無法接通。因該車無GPS定位系統,法院無法通過車輛售後確定車輛位置,且李某一直在外地避而不見,案件執行一時陷入僵局。通過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執行幹警發現被執行人李某農行賬戶及財付通賬戶中有少量款項,隨即將農行賬戶及財富通賬戶均予以凍結,對李某實施限制高消費,並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僅僅過了不到10天,李某便主動與執行幹警取得聯繫,要求履行義務,以解除對其的限制。當日下午,李某讓其朋友將車開至鄖西法院車庫,至此,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件得到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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