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奮鬥出來的 媒體:996就是奮鬥的代名詞嗎

(原標題:幸福是奮鬥出來的,996就是奮鬥的代名詞嗎)

“能夠996是修來的福報。”馬雲這一句對於996加班文化的回應,引起廣泛討論。

4月12日,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雲通過新浪微博再次做出解釋:“任何公司不應該,也不能強制員工996;阿里巴巴從來也都提倡,認真生活,快樂工作!但是年輕人自己要明白,幸福是奮鬥出來的!不為996辯護,但向奮鬥者致敬!”

可以想像,馬雲的所謂“能夠996是修來的福報”,潛臺詞是,我們這些企業家給你們提供這麼好的平臺、這麼高的收入,你們還有什麼理由不加班、不為老闆賣力。一個996就受不了了,自己還12X12呢。言下之意,就是員工的幸福,都是老闆恩賜的,你們的福報,也是我們這些老闆推行996勞動制度得到的。

不錯,凡成功者,確實都付出了比常人多得多的代價,996在他們的眼裡,已經是相當享受的東西。但是,這並不是讓年輕人沒有任何代價地為企業服務的理由。996到底是福報還是煎熬,應當由年輕人自己感受,而不是老闆評價。再成功的老闆,都不能用自己的經歷和過程,去衡量員工的勞動強度,去評價員工的行為。如果這樣,就會損害員工利益、侵犯員工權利。

員工不是企業的工具,企業對待員工,必須在法律框架內執行,並依據員工個人的興趣愛好、創業能力和發展動力,做出是否應當加班和增強勞動強度的決策。如果員工沒有這樣的需求,或者企業給出的勞動條件無法激活員工的加班熱情,就沒有權力要求員工加班,而不是用所謂的996逼迫和壓制員工加班。

我們並不否認,幸福是奮鬥出來的。前提是,奮鬥必須出自於員工自身,出自於員工對事業、對前途的追求,出自於員工能否通過奮鬥實現自己的目標,而不能盲目地把996與奮鬥相提並論、盲目聯繫。不執行996制度,不代表不奮鬥。執行了996制度,也不代表就是奮鬥。奮鬥與否,要看員工有沒有這樣的追求。

恰恰是,多數員工對待幸福的理解,就是為報酬付出勞動,為勞動獲得報酬。勞動與報酬,必須協調和統一。成功者,切莫用自己的經歷去要求年輕人。加班也不是成功的唯一渠道,加班不代表能夠成功。引導年輕人加班,鼓勵年輕人奮鬥,才是最有效的手段。把996當作一種制度,一種冠之以高大上名字——奮鬥的做法,是不合適的。

那麼,怎樣才能讓年輕人把996與奮鬥結合起來,不受制於996,卻能通過996感受奮鬥的快樂,不把奮鬥與996相提並論,卻能夠給予奮鬥更多的努力,這才應當是對奮鬥的正確理解,對996的合理運用。BAT等的成功,確實注入了太多996元素,甚至可以說是996凝結而成。但是,也絕不要以為,這就是對的。

不要用奮鬥去綁架年輕人,更不要用996去限制年輕人。奮鬥也好,996也罷,都必須把維持員工權利放在最高位置,要不損害員工利益。幸福需要靠奮鬥獲得,奮鬥不代表就是要執行996制度。劉強東表示,京東永遠不會強制員工995或者996,但是每一個京東人都必須具備拼搏精神。這樣的表達,就顯得比較有邏輯性,而不是用奮鬥和幸福的邏輯關係來綁架員工、綁架年輕人。

所以,把加班當作一種文化,把996當作福報的觀點和想法,是不太合適的,至少,不夠完善。如果不加以糾正,是會給其他企業胡亂加班、且不給員工正當利益造成錯覺的。實際上,誰都知道,成功的企業,哪家不是996,甚至更加嚴厲和殘酷。如果員工做了,還得不到老闆的一句好,還認為員工沒有做好,沒有奮鬥,不該享受幸福,那才叫真正的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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