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創建法治縣(市、區)工作示範單位和2018年度法治縣(市、區)工作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公示

浙江: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示范单位和2018年度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公示

浙江: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示范单位和2018年度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公示

公 示

根據省委《關於開展創建法治市、縣(市、區)工作先進單位活動的實施辦法(試行)》《關於開展創建法治縣(市、區)工作示範單位活動的實施辦法(試行)》和相關要求,現將我省擬表彰的創建法治縣(市、區)工作示範單位和2018年度法治縣(市、區)工作先進單位予以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公示時間:

4月18日至4月27日,共10天。

公示期內,如對公示的擬表彰單位有不同意見,請以電話、信函、傳真等方式提出。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反映問題應實事求是,真實準確。

接收反映意見的部門與聯繫方式:

省委依法治省辦

電話:0571-87054441

傳真:0571-87051446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號省行政中心10號樓

郵編:310025

附件:創建法治縣(市、區)工作示範單位和2018年度法治縣(市、區)工作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

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4月18日

浙江: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示范单位和2018年度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公示

創建法治縣(市、區)工作示範單位和2018年度法治縣(市、區)工作先進單位

擬表彰名單

一、法治縣(市、區)示範單位

杭州:上城區、下城區、江乾區、拱墅區、西湖區

寧波: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

溫州:甌海區

湖州:吳興區、德清縣、長興縣

嘉興:海寧市、桐鄉市

紹興:新昌縣

金華:蘭溪市、浦江縣、磐安縣

衢州:龍游縣

舟山:普陀區、嵊泗縣

麗水:松陽縣、龍泉市

二、2018年度法治縣(市、區)工作先進單位

杭州:西湖區、蕭山區、餘杭區

寧波:江北區、奉化區

溫州:樂清市、永嘉縣

湖州:長興縣

嘉興:嘉善縣

紹興:新昌縣

金華:蘭溪市、武義縣

衢州:開化縣

舟山:定海區

台州:玉環市、天台縣

麗水:龍泉市、景寧縣

普法君向您約稿!

[email protected]

策劃: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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