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菏澤市教育局文件

菏教辦字〔2019〕10號

招生 | 菏泽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菏澤市教育局

關於印發 菏澤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

工作意見 的通知

各縣區教體局,市開發區、高新區社會發展局,市直各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

現將《菏澤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菏澤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5日

菏澤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為深化基礎教育綜合改革,推動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加快推進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統籌管理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協調健康發展;積極穩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二、招生辦法

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市教育局建立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平臺(以下簡稱平臺,網址為http://www.hzzzpt.com),統籌管理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命題、考試巡查、閱卷及錄取等工作,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市教育考試中心、教育科學研究院、實驗教學研究室等有關科室做好相關工作。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市教育局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考查科目測試及學業水平考試等工作。

三、招生範圍

各縣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只面向本縣區招生,非經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區域招生。菏澤一中及牡丹區的普通高中學校面向牡丹區、開發區、高新區招生。

民辦和民辦公助普通高中學校在第一次錄取結束後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可申請面向全市招生,須納入市、縣區統一管理,嚴禁學校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擅自招生。擬面向市外招生的,由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法依規核准其招生資質,於4月30日前將分市招生計劃、招生方式、招生時間、招生程序、招生宣傳等報市教育局。

中等職業學校和初中後高師、高職院校(“3+4”高師、五年制高師、五年制高職和三二連讀高職等)面向全市招生。

四、招生計劃

學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由市、縣區在綜合考慮各學校辦學規模、辦學條件、師資力量、職普比和嚴格控制大班額等因素的基礎上審核確定。計劃一經審定,將不再予以增補。

菏澤市2019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為55100人(詳見附件1),其中,菏澤一中面向全市(不含牡丹區、開發區、高新區)自主招生100人,面向全市招收國際班150人、足球班80人;根據《菏澤市人民政府 山東大學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山大附中實驗學校面向全市(不含定陶區)自主招生100人;單縣第一中學面向全市招收排球班60人。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為 29905人(詳見附件2)。初中後高師、高職院校招生計劃按省教育廳要求另文下達,詳情請登錄菏澤市教育信息網或平臺查詢。

五、普通高中學校指標生分配

普通高中學校繼續實行指標生計劃招生制度,初中學校本學區的在籍應屆畢業生均具有指標生資格,指標生計劃不低於公辦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本年度招生計劃數(不含自主招生、國際班、足球班、排球班)的60%。

本年度參與指標生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共有12所,分別是菏澤一中、菏澤市第二中學、曹縣第一中學、單縣第一中學、成武縣第一中學、成武縣第二中學、鉅野縣第一中學、鄆城縣第一中學、鄄城縣第一中學、定陶區第一中學、東明縣第一中學和東明縣實驗中學。

指標生名額分配範圍僅限於普通高中學校所在縣區的初中學校(含民辦)。菏澤一中、菏澤市第二中學指標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依據牡丹區、開發區、高新區各初中學校2016級學生建籍人數比例進行分配。

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對本轄區各初中學校進行學校管理水平評估的基礎上按下列原則制定指標生分配計劃,認真填寫《菏澤市2019年普通高中學校指標生計劃分配表》(詳見附件3),並於4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批准後,將名額分配到各初中學校。

獎勵性原則:對省、市級規範化初中學校或達到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的初中學校可適當增加指標生名額,具體比例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懲罰性原則:

對存在超班額現象的學校、輟學率高的學校和因辦學行為違規被市、縣區查處通報的學校,適當調減其指標生名額;因辦學行為違規,被省有關部門查處通報的學校,取消其當年分配指標生的資格。調減辦法及比例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均衡性原則:獎勵、調減後的指標生名額按初中學校本學區應屆畢業生實際在籍人數和學校管理水平各佔50%的比例確定。

各縣區要加強對指標生資格的審查,初中學校要將享受指標生資格的學生名單在校園網和校內進行公示,並設立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對弄虛作假的學校,除取消其弄虛作假的指標生名額外,扣除下一年相應的指標生計劃,並全市通報批評;對弄虛作假的學生,取消錄取資格。音、體、美等特長生不參與指標生招生。

六、招生依據

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進行錄取。

(一)語文(含傳統文化)、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實驗操作技能(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作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試科目,採用實際分數和A、B、C、D四個等級表達。各科具體分值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生物50分,道德與法治50分、歷史50分、地理50分、信息技術30分、體育與健康60分、實驗操作技能30分,總分為800分。等級確定辦法為:考試科目等級按照實際分數達到滿分的一定比例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實際分數達到滿分的90%(其中語文、道德與法治達到85%)及其以上者,記錄為A等;達到75%至89%(語文、道德與法治達到75%至84%)記錄為B等;達到60%至74%記錄為C等;59%及其以下記錄為D等,D等為不合格。

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實驗操作技能3個科目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指導意見組織實施,5月31日前完成考試成績上報工作。

聽力殘疾考生英語聽力免試工作按照《菏澤市教育局關於聽力殘疾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免外語聽力考試的通知》(菏教基函〔2016〕2號)規定執行。

(二)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等三學科作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查科目,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考查指導意見,初中學校組織實施。考查科目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分A、B、C、D四個等級,各等級的比例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自行確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由各初中學校按市教育局《關於印發菏澤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通知》(菏教基字〔2016〕16號)要求和縣區有關規定進行評價。各初中學校在組織考查科目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時,要實行陽光作業,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各縣區要將學生的音樂、美術、綜合實踐三項考查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賦予一定的分值計入招生總成績,各科賦予分值的多少由縣區自定,總分值為30分。考查、評價和成績上報工作須在5月31日前完成。

(三)音、體、美等特長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學校自行組織,招生比例一般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5%以內(特長生數額佔招生計劃數額)。招收特長生的學校只能在規定的招生範圍內招收具有我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只能對學生進行特長測試或考查,學生的科學文化素質及基礎素養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招生學校的特長生招生方案報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組織實施。各縣區要統籌安排轄區內各招生學校的特長測試或考查時間,5月4日前完成此項成績上報工作。

七、招生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全市統一使用平臺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6日至8日,學生報名同時進行志願填報。

2.報名條件:具有我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具有我市戶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未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過且畢業時間不超過一年)和具有我市戶籍外地回菏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以報名。高中階段學校在籍或畢業的、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籍和戶籍均不在我市的不得報名。“3+4”高師、五年制高師、五年制高職和三二連讀高職院校只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

3.報名地點:具有我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選擇學籍所在學校作為報名地點。具有我市戶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和具有我市戶籍外地回菏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選擇戶籍所在縣區作為報名地點,報名結束後,由各縣區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可參加考試。

4.志願設置:共設置五個批次,考生可根據規定並結合個人意願及學業情況,任意選報1個批次或者多個批次,每個批次按以下要求填報志願。

批次一為“3+4”高師院校志願,設1個學校志願,2個專業志願。

批次二為五年制高師院校志願和有學前教育專業的五年制、三二連讀高職院校志願,設3個學校志願,五年制高師院校設2個專業志願,五年制、三二連讀高職院校設1個學前教育專業志願。本批次志願為平行志願。

批次三為普通高中學校志願,具體設置與填報要求由各縣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批次四為五年制、三二連讀高職院校志願(不含學前教育專業),設3個學校志願,每個學校設2個專業志願。本批次志願為平行志願。

批次五為中等職業學校志願,設1個學校志願。

5.各初中學校要提前做好考生志願填報及考試培訓指導等工作,讓考生知曉志願填報和考試有關要求。志願須由考生本人填報,考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字確認,存檔備查。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強迫、替代考生填報志願。考生和監護人對所填報的志願負全部責任,一經錄取,一律不退檔不換錄。

(二)初中學業水平文化課考試。

2016級初中學生學業水平文化課考試由縣區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時間為6月12日-14日,具體時間安排見下表:

招生 | 菏泽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考試結束後,各縣區按規定時間將各科試卷送至市教育局指定地點。市教育局組織專人進行統一網上閱卷。6月26日,市教育局發佈成績。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於6月27日前提出複查申請,由任課教師和班主任簽字,學校蓋章後報縣區教育主管部門。縣區教育主管部門按照姓名、查詢學科及成績(申請多科複核的按成績估差大小排序)整理彙總蓋章後,連同Excel電子版於6月28日上午12點前報市教育局。

(三)錄取與註冊。

1.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各縣區及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志願,按照“3+4”高師院校,五年制高師院校和五年制、三二連讀高職院校的學前教育專業,普通高中學校,五年制、三二連讀高職院校的非學前教育專業,中等職業學校志願順序通過平臺擇優錄取。實行招生計劃“批次清”的方式,首先錄取前面批次的志願,本批次招生計劃錄取完成後,再錄取後面批次的招生計劃;如本批次招生計劃未完成,實行徵集志願補錄,徵集志願補錄工作結束後,再進行下一批次招生計劃的錄取工作。錄取時間安排詳見附件6。

2.普通高中學校採取先錄取統招生,再錄取指標生方式。在錄取指標生時,先以各招生學校統招生分數線為各自參考分數線,指標生在不低於參考分數線100分內,按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指標生名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未達到錄取條件的指標生名額收回,收回的指標生名額按統招生錄取。

3.初中後高師、高職院校按照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分進行錄取。師範專業按1:1.2比例投檔,須參加院校的面試合格後擇優錄取。

4.中等職業學校可實行註冊入學。

5.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由招生學校、縣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逐級審核後可破格錄取:一是思想品德高尚,事蹟特別突出,其先進事蹟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級以上有關部門通報表彰的;二是參加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獲國家級一等獎的。

6.除藝體類特長生外,總成績低於350分的考生,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其中公辦和民辦公助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總成績低於480分的考生)。

7.被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考生由錄取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被初中後高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按省教育廳要求辦理。考生報到須知由錄取學校提供。

8.新生應按時到校報到,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入學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報到,須持有關證明及時向學校請假。新生如在規定報到時間結束兩週後仍未到校辦理手續且未向學校請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取消其入學資格。

9.8月15日前,各縣區將各高中階段學校未報到學生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或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備案。因錄取考生未報到空出的招生計劃,不再遞補。新生報到後,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向市教育局申請註冊學籍,市教育局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平臺錄取情況對新生進行學籍註冊。新生註冊學籍時,如發現採取舞弊、弄虛作假、頂替他人學籍等不正當手段騙取入學資格或屬違規招生的,不予註冊;新生超出規定註冊時限還未申請註冊的,不再註冊。

(四)牡丹區、開發區、高新區招生。三區在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中統招生實行統一錄取分數線。

(五)自主招生、國際班、足球班和排球班招生。自主招生、國際班、足球班和排球班招生實施方案由招生學校制定,於5月5日前報市教育局批准後組織實施。自主招生、足球班和排球班錄取名單應於6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

八、特殊考生優待政策

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符合以下項目的具有我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今年錄取時給予優待: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及港、澳、臺考生總分增加10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1”,港、澳、臺考生特殊考生代碼為“2”)

2.少數民族考生總分增加10分。(特殊考生代碼為“3”)

3.軍人子女考生(包括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按《菏澤市實施細則》(菏政聯〔2012〕1號)文件規定執行。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中辦發〔2018〕50號)要求,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繼續享受軍人子女同等待遇。具體標準為:

(1)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的軍人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可憑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經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按照當年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A類軍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4”)

(2)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可憑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經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按照當年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B類軍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5”)

(3)駐一般地區部隊的軍人子女,可憑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經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按照當年錄取分值4%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C類軍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6”)

4.以《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修訂)》頒佈施行為界限,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類考生繼續執行《關於全面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的意見(試行)》(菏發〔2009〕12號)“獨生子女和農村合法生育兩女絕育家庭的子女總成績加10分”的規定。具體辦理程序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做好中招計劃生育加分工作的緊急通知》(菏人口發〔2013〕22號)規定執行。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又生育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加分政策;對政策調整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不再實行獨生子女加分政策。(獨生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7”,農村合法生育兩女絕育家庭子女特殊考生代碼為“8”)

考生若同時符合以上多項項目,選其最高項,不累積計算。

特殊考生均需填寫《菏澤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特殊考生登記表》(詳見附件4),並經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後連同有關證件交畢業學校審核,學校要將符合條件的特殊考生的基本情況在校園網和校內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統一報縣區教育主管部門。縣區教育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並統一在本縣區網站進行二次公示。縣區、學校公示時間均不少於7天,公示時要設立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

九、切實加強管理,嚴肅招生紀律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廣,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息息相關,社會關注程度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市教育局成立菏澤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5),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相關職能科室和單位、各招生學校和初中學校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切實做好協作配合,嚴格規範工作程序,確保招生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嚴格考試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考生、教師、家長的考風考紀教育,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營造誠信應考的良好社會環境,杜絕作弊行為。要嚴肅考風考紀,加強考場管理,嚴把入場關,嚴防替考現象發生,嚴防考生攜帶違規物品入場,嚴防考生舞弊,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報考“3+4”高師院校志願的考生,考前要採集指紋,入場要核驗指紋。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考務管理制度,加強從命題、制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到閱卷全過程管理,認真檢查外語聽力設備和閱卷設備,明確考試組織、閱卷評分、招生管理等機構和人員職責,簽訂工作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加強試卷評分複核工作管理,明確每個學科試卷抽樣複核的具體數量和比例,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復核。要嚴格保密管理,嚴禁在連接互聯網的電腦上處理涉密試卷,做到保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要嚴肅工作紀律,對在考試工作中造成試題失密洩密者,報名、考試和閱卷等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5月20日前,各縣區要開展一次中考考務管理排查,切實排除風險隱患,排查報告於5月24日前報市教育局。

(三)嚴肅招生紀律。各縣區、各招生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招生紀律,遵照國家和省市相關招生要求,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不得超過規定班額招生,不得擅自擴大招生範圍,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不得接收未按規定參加考試或已按規定程序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擅自補錄學生。否則,對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註冊學籍,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學校承擔。嚴禁各招生學校到初中學校或學生家中進行招生宣傳;嚴禁任何學校或教師買賣生源,以代理、中介方式招生,或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實物;嚴禁作虛假宣傳;嚴禁以各種名目亂收費。招生結束後,各縣區要開展逐校排查,重點排查曾經發生違規招生的學校,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於在招生工作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和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個人,一經查實,交由紀檢監察司法部門依紀依法從嚴處理,對涉及弄虛作假等行為已被招錄入校的學生由招生學校一律予以清退。

(四)加強宣傳指導。各縣區和各招生學校、初中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將今年中招工作的政策、程序進行廣泛宣傳,增強工作透明度,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初中學校要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有關政策以及各方責任印製成“明白紙”,一式兩份發放給考生和監護人,由考生和監護人簽字,初中學校留存一份備查,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進行抽查,確保每一名考生及其監護人都知曉相關政策要求。要設立公開電話,做好群眾來電來訪工作,認真答疑解惑,主動接受廣大群眾監督。市教育局設立舉報電話,負責處理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電話:5331087,5333184,5191089。

(五)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各縣區要針對報名、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錄取等各個重要環節進行全面排查,梳理風險點,列出清單,制定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及時發現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問題。

附件:1.菏澤市2019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一覽表

2.菏澤市2019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一覽表

3.菏澤市2019年普通高中學校指標生計劃分配表

4.菏澤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特殊考生登記表

5.菏澤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6.菏澤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招生 | 菏泽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附件2:

招生 | 菏泽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附件3:

招生 | 菏泽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附件4:

招生 | 菏泽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附件5:

菏澤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孔祥巖 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崔廣闊 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永強 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洪傑 市政府副縣級督學

秦清春 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院長

張克誠 市教育考試中心主任

成 員:吳 強 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

劉愛琴 市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主任

(主持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工作)

陳安友 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科長

郜敬民 市實驗教學研究室主任

申景明 市教育考試中心副主任

朱啟勇 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副主任

彭 培 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副主任科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永強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張克誠同志擔任。各成員科室和單位工作分工如下:

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起草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會同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編制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指導縣區及學校組織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考查科目測試,整理初中三年級在籍學生基本信息交市教育考試中心用於考試報名。

市教育考試中心負責平臺的建設與管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報名(含照片採集,特長生、指標生和特殊考生彙總)、編場、考試組織、閱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配合)、成績彙總及發佈、錄取(含補錄);指導縣區統一組織實施信息技術測試。

市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文化課命題、制卷工作,配合市教育考試中心負責閱卷。

市教育局辦公室負責牽頭組織相關政策的宣傳和後勤保障。

市教育局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負責會同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編制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

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負責指導縣區統一組織實施體育與健康測試。

市實驗教研室負責指導縣區統一組織實施實驗操作技能測試(含物理、化學、生物)。

附件6:

招生 | 菏泽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招生 | 菏泽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來源 | 菏澤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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