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 原来夫妻“说散就散”?

2018年,新婚姻法的出炉引发了大家的热议,人们对离婚这件事,也放予了更多的关注。 婚姻是两个人才能完成的事,但如果其中一方不再想继续这段婚姻,另一方再挽留,往往也无济于事....

在澳洲, 原来夫妻“说散就散”?


澳大利亚政府部门的家庭研究机构,上面显示:在2013年,每1000个人口中有2.1个人离婚。所以说呢,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

不过在中国,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从2000年到2015年,中国夫妇的离婚率直线上升↓↓↓↓

在澳洲, 原来夫妻“说散就散”?


虽然我个人并不觉得离婚率的增高代表人们的幸福感下降,只能说人们对于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更为宽容,以及更自由地追求自己所要的。

但离婚,终究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要做到少伤感情、最大化保护自己的权益谈何容易。不过和中国错综复杂的离婚程序相比,澳大利亚离婚程序简易得多。下面由我来简单介绍一下。

在澳洲, 原来夫妻“说散就散”?

澳大利亚离婚程序

管辖权

在澳洲,The Federal Circuit Court of Australia拥有婚姻管辖权,


想要在澳大利亚办理离婚, 首先你或者你的配偶需要满足以下情况中的一种:

第一、你是澳大利亚公民或者持有永久居留权签证的外国公民

第二、你把澳大利亚当作你的家,并且打算无限期地居住在澳大利亚

第三、居住在澳大利亚,并且在向法院申请离婚前已经在澳大利亚连续住满12个月的

所以呢,就算你是在国内结婚,也是可以在澳大利亚申请离婚的。

在澳洲, 原来夫妻“说散就散”?


满足条件

离婚所要遵循的原则也和中国一样,在澳大利亚家庭婚姻法Family Law Act1975的第48条中,它用的词眼是Marriage has broken down irretrievably(婚姻关系破裂并且无法挽回)。


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并且无法挽回的唯一所需要的证据就是分居(Separation)满一年。所以说,在澳洲想离婚,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卷铺盖走人。不过,在这里分居(Separation)是广义上的概念。

根据1976年In the Marriage of Todd案,威尔森法官对于Separation(分居)的见解是,它不仅仅是指物理上的分开,而主要是的是原本的夫妻关系已经不复存在了。毕竟现在房价那么贵,房子那么难找,哪有那么快就能搬走的。所以说,即便是你俩仍旧住在同一屋檐下,仍然可以证明你们已经分居了。

满足以上这个条件,恭喜你,你就可以申请离婚了。

什么?对方不同意?没有关系,照样离。

在澳洲, 原来夫妻“说散就散”?


在中国人民的传统思维中,离婚是一件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很大部分的情况是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毕竟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嘛。即便是在法院审理离婚诉讼中,也是以调解为主。

最直接体现的就是如果一方申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一审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心灰意冷的你只能提起上诉或者在判决生效半年后,另行起诉。整个离婚流程可能长达数年之久。然后大众幻想着你俩在这冗长的离婚诉讼中可以浪子回头、破镜重圆,最后皆大欢喜。我只能说..这是一个理想化的愿景..

相比之下,澳洲的婚姻法更人性化也符合现代人的价值观,允许一方单独申请离婚,只要能够证明已经分居满一年,对方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反对离婚申请。

婚姻是两个人才能完成的事,如果其中一方不想继续这段婚姻,另一方再挽留也是无济于事的。

出庭

另外,如果俩人没有未满18岁的子女的话,双方都不需要出席判决。夫妻原本想说的一句"大家法院见",也可以省了,真的是再也不用见了。


法官会在开庭审理的那天当庭作出判决,该判决会在一个月零一天后生效

恭喜你,你又自由了。

在澳洲, 原来夫妻“说散就散”?


写在最后的话...

婚姻是一门学问,需要用一生去经营。离婚也是一门学问,好聚好散的道理大家都懂,但真正看开的人还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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