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与爱情


夫妻,是婚姻中的男女。夫妻关系,是两性关系中最普遍、最复杂、最奇特的关系。夫妻,是婚姻中的伴侣,是唯一可以自由正当、天经地义、随心所欲地发生亲密关系的男女。夫妻关系是为世俗伦理道德法律所唯一认可、鼓励和保护的男女性爱关系。

夫妻,如果彼此深爱,有情人终成眷属,将是人生至幸。然而,世间无数的夫妻是没有爱情可言的,这有许多主客观的原因。人们常常不是因为爱情而结婚,而是由于许多与爱无关的原因,糊里糊涂地结合了。因为,年轻时候,虽然人们热衷于谈情说爱,其实并不懂爱情,也不懂婚姻,更不懂爱情对于婚姻的极端重要性。人们常常将一时的好感甚至仅仅是不讨厌,或者肉体的性的吸引,或者地位、钱财、名声、相貌等等随便什么东西当成了爱情。

夫妻、婚姻与爱情

婚姻,不论是在缔结之初还是之后,都是需要理性的。可是,事实上,在对待婚姻问题上,非理性的因素常常居多。谈婚论嫁的年龄,青年男女往往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脚下将要跨出的那一步是何等重要,根本不能出一点差错。因为,一旦跨出,天堂地狱,判然分明,可是,好坏皆都无法回头、无可更改了。青年男女常常认识不到婚姻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仓促的草率地走入了婚姻,这不亚于作茧自缚、自套枷锁、自取灭亡。待到感觉到灵魂的疼痛、肉体的痛苦,如梦方醒之际,往往已身陷囹圄、身不由己、动弹不得,悔不当初,但为时已晚、追悔莫及。

夫妻、婚姻与爱情

因为爱情而结合的夫妻,是俗世生活中令人羡慕的神仙眷侣,是少数在苦难的人间就能够享受天堂的幸福的人儿。世间大多数的夫妻却并无此幸运和福气。他们的婚姻完全是另外的样子:或爱恨交织、相爱相杀,或无爱无恨、形同路人,或彼此轻视、相互嫌弃。他们,终生厮守,却厌倦终老。他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婚姻,是最小的社会单元,承载着太多的实实在在的义务、责任与重担。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生儿育女,养家糊口,尊老爱幼,一日三餐,柴米油盐,送往迎来,生老病死,每一件都要亲力亲为、事必躬亲,每一天都要认认真真、实实在在,时时刻刻都要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婚姻家庭,就是人类社会的缩影。千万个家庭的各自运作,保证了社会的正常运转与和谐发展。

夫妻、婚姻与爱情

人类,不论是孩子还是成人,都是在家庭中满足衣食住行的需要,获得最初的爱与安全感,体验自然的亲情,满足生理的、心理的一切需要。等到孩子成家立业,组建起新的家庭并生儿育女,仍然是生活在家庭之中,只不过角色与地位发生了变化,从为人子女到为人父母而已。所以,家庭,是我们最初的起点,也是最终的归宿。

夫妻、婚姻与爱情

婚姻家庭,是满足人最基本、最低层次需求的场所。夫妻,是固定的伴侣,除了是家庭生活与生产中分工合作、配合互助的伙伴与助手之外,主要还是性的伴侣,可以随时合法地满足男女的性的需求。婚姻之内,无论有无爱情、无论爱情深浅,生理上可以相对及时地满足人的生理需求,避免长期独身带来的性的饥渴,解决了原始的本能冲动的骚扰,避免了因为性饥渴导致的精神疾患、强奸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相当程度上保证了社会的安定。这可能是婚姻起到的最基本、最核心、最隐秘的社会功能。所以,反婚姻论者曾经不无偏激却也不无道理地说出了这样惊世骇俗的言论:婚姻,是合法的卖淫。仔细想想,“合法的卖淫”,与“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俗语,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不法的卖淫,有无数的、不确定的对象;合法的卖淫,对象单一且固定而已。

夫妻、婚姻与爱情

人生的幸与不幸,大半由婚姻的状况决定了,由伴侣决定了,由伴侣间的关系决定了。婚姻的状况和质量,取决于双方的关系,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品行、教养、性格、性情、学识、价值观等等,更取决于是否相爱。

无爱的婚姻,是伤害彼此的利器,消耗着双方的精气神。朝夕相处,耳鬓厮磨,朝朝暮暮,日日夜夜,月月年年,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举手投足,喜怒哀乐,休戚相关,相互影响,彼此关涉,无处可逃,无处可躲。所以,夫妻关系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夫妻双方的生活状态和生命质量。

夫妻、婚姻与爱情

夫妻关系,最好的莫过于相互欣赏和彼此爱慕。其中最好的就是女人崇拜爱慕男人,男人欣赏和怜惜女人。我们古人所说的郎才女貌、才子佳人,其实暗含了这样的理想和标准。男人的才华品格胸襟格局,女人的性情气质心地相貌,是决定性的要素。爱,无法假装,崇拜,亦无法假装。相由心生,女人美丽的相貌和美好的言谈举止,必然是内在的聪慧善良温柔慈爱的自然反应。一个温婉美丽、通情达理、知书识礼的女子,一定不会是个邪恶粗俗、骄横野蛮之人。而男人的才华胸怀,是养家糊口、安身立命的前提,是建功立业、治国安邦的根本,是英雄气概、丈夫魅力的表现。彼此心仪、相互爱慕的男女,天造地设,时时刻刻,心心相印,情投意合,赏心悦目。这样的婚姻,世间少有,人人艳羡,当然美满幸福,必会有健康聪明的子女,夫唱妇随,琴瑟和鸣,父慈子孝,儿孙绕膝。

夫妻、婚姻与爱情

好的婚姻,时时处处是天堂。坏的婚姻,无时无刻不地狱。好的婚姻,天涯也咫尺,相互成就,共同成长,可以激发出人性中温暖美好积极的因素,让人变得高尚温柔宽容,使得人性更加丰满和完美。坏的婚姻,彼此伤害、相互践踏,咫尺也天涯。坏的婚姻,缺乏对彼此灵魂的尊重和仰慕,却仍然还要保持肉体的亲密关系,心理上彼此嫌弃厌恶,生理上还要有肌肤之亲,这样的关系,当然是荒谬、粗俗、甚至是邪恶的,是破坏性的、毁灭性的关系,会将人性中的恶暴露无疑甚至成倍放大。这样的婚姻,彼此折磨、消耗、伤害、摧残,是灵魂与肉体的双重戕害,必将导致双方灵魂与肉体的全面堕落。

当然,多数婚姻,处于中间状态,不好不坏,爱恨交织,喜忧参半,平平淡淡,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域,食人间烟火,过平淡岁月,完成了生儿育女、繁衍后代、物种延续的天然使命,经历了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的种种考验,平淡无奇地终老、消逝,自生自灭,随风而逝,从此了无踪迹,仿佛不曾来过人间。

夫妻、婚姻与爱情

人的痛苦,尤其是婚姻的痛苦,主要来自人的灵魂。相较于其他动物,人,这一奇怪的物种,因为有思想感情意志,所以会有精神的痛苦。灵魂的痛苦,甚于肉体之痛。因为希望,因为理想,因为希望常常落空,理想常常受阻,所以求而不得,所以痛苦。动物的快乐简单易得,吃饱喝足,别无他求。人,欲望太多,要求太高,理想太远,而能力有限,机会有限,条件有限,所以,痛苦,无可避免。

人,能成圣人先贤、英雄豪杰、帝王将相而名垂青史者,毕竟少数。芸芸众生,也许就是物种繁衍链条上的一个点而已。芸芸众生,最大的意义,终其一生,不过是凭自己的努力勉强活下来,养家糊口、生儿育女,基本的任务完成了,也就差不多是时候离开人世了。

夫妻、婚姻与爱情

细细想来,芸芸众生,其生也卑微,其死也卑微。中间的过程,缔结了婚姻,组建了家庭,生养了后代,却未必拥有爱情,未必享受过真正的爱情的甜蜜和高尚。可怜乎,可悲乎?

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婚姻家庭,本应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与成长的安全、亲密、温暖的家园,尤其是孩子和老人们的温暖乐园与庇护之所。婚姻家庭,本应是男女双方以爱相托、以身相许、灵肉结合、传宗接代的必要场所和合法形式。但愿天下所有的夫妻、婚姻与家庭,不仅有满满的、厚重的义务和责任,也有浓浓的、真挚的亲情和爱情。这,才是夫妻、婚姻、家庭最美好、最理想的样子。

注:跃如,一个热爱自然、生活和哲学的人,一个喜欢探究宇宙人生之奥秘的人。欢迎您的关注和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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