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打击“黑校车”,代表委员观摩庭审,现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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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某某危险驾驶案二审庭审现场)

监 督

4月12日,四川省攀枝花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的“温某某危险驾驶案”在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当天,市检察院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毛建桦,市人大代表余兴梅、李舟杰、汪建洪、李玉和,特约检察员高 进、窦树军以及市、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相关部门人员、相关运输企业代表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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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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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检察官白华对原审被告人温某某进行讯问)

2018年10月26日15时许,原审被告人温某某驾驶小型客车先后在大田中学校门口、大田高速公路涵洞下拉载22名学生前往平地镇。

16时59分许,温某某驾车行驶至京昆高速公路大田收费站ETC通道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民警现场核实,原审被告人温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核载人数为7人,实际载客23人,载客超过核定成员228%。

另查明,原审被告人温某某分别于2011年8月22日、2015年12月8日两次因驾驶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受到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案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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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向承办检察官询问案情)

本案中,原审被告人温某某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存在车辆制动失灵,引起车辆侧翻、追尾等交通安全隐患,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使乘坐的在校学生及车外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财产利益受到严重威胁。原审被告人温某某驾驶非营运车辆严重超载,且所载乘客均为在校中学生,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案发后,引发广大媒体广泛关注,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严厉打击对此类犯罪才能起到震慑作用,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才能达到有机统一。

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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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两级交通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运输企业代表观摩庭审)

“黑校车”超员搭乘学生现象在攀枝花市各区、县的农村学校较为突出,这些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学生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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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认真旁听案件审理)

检察机关希望通过本案的办理,引起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农村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各类“黑校车”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推动有关部门全面调研,根据农村学生上下学的实际需要,有效破解农村学生上下学乘车难的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农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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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检察员高进了解案情)

特约检察员 高 进

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关注涉及未成年人的各项权益的保护,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达到办理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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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毛建桦对未检工作提出建议)

省人大代表 毛建桦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未检工作就是在保护祖国的未来。儿童有希望,国家才有希望。希望通过这个案件的办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让社会各界对“黑校车”问题高度关注,让有关部门加大对“黑校车”的打击力度,保障孩子们上学路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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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攀枝花检察

审核 | 沈建华 田骁 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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