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就餐超时收取延时费 “时间”费用惹争议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淄博4月18日讯近日,市民王先生(化名)拨打中国山东网淄博频道新闻热线0533-7996966反映,称日前与朋友在淄博市高新区一家名为绿洲生态园的酒店聚餐,因超过酒店营业时间,又额外支付了100元的延时费。王先生感到十分困惑,酒店收取延时费到底合不合法?

与朋友相聚晚餐 得知超过营业时间需付延时费

“那天正巧和朋友一起在绿洲生态园聚餐,大概晚上十点左右吧,服务员来提醒我们,说酒店营业到22:30,22:30后每小时得加收50元延时费。”王先生对记者说,当时他与朋友尚未吃完,也无法仓促结束,当天他们聚餐至23时30分许,在结账的时候额外支付了100元延时费。

饭店就餐超时收取延时费 “时间”费用惹争议

对于收取延时费,王先生越想越郁闷,“当时我问服务员为什么收取这个费用,服务员说他们酒店17年开始规定的,一直延续到现在。”王先生不解,作为一个服务行业,为什么要收取延时费呢?这个到底合不合法?

收费不是目的 善意提醒客人合理消费且让员工适当休息

根据王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拨打绿洲家人生态景园的电话了解情况,绿洲家人生态景园齐店长告诉记者,正常营业时间是午餐10:30-15:30,晚餐16:30-22:30,延时费是最近开始实行的,且延时费是根据现在的社会发展和餐饮业的状况所制定。

饭店就餐超时收取延时费 “时间”费用惹争议

延时费不是以收钱为目的,实行这个措施是为了让客人合理消费。齐店长表示,“我们要求很严格,九点五十或者十点必须提醒客人,如果我们不提示,在客人结账时收钱,这是不合理的、是乱收费其实只要未超过十一点是不收延时费的,为了让客人有个缓冲。”齐店长告诉记者,为了保证服务,通常酒店不接八点以后的单。如果八点八点半之后来的客人需要就餐,会提前告知延时费的情况,客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在店内就餐。

制定延时费另一个目的是为了让员工得到适当的休息。齐店长说,“比如正常九点下班,相关炒菜人员、厨师八点半左右就下班了。酒店留有值班人员做相应的补充工作,例如加菜加面食。如果客人11点离开,员工至少要一小时以后才能下班,长此以往员工工作量大,无法顺利的开展工作,而且现在餐饮业不好招人。所以我们要为企业员工负责,保障我们的服务质量。”

情况合理 并未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晓明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属合理,因酒店已经提前告知。但如果酒店未在显示位置提醒消费者有此收费,也未曾告知消费者,则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和自主选择权。

查阅资料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包括获得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要求经营者告知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等情况。

随后,记者咨询淄博市场监管局消保科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收取这个价格是否合理,建议咨询价格监管部门进行咨询。在3月份政府部门整合合并之后,所有相关投诉咨询均集中在市民服务热线“12345”,热线工作人员会根据市民反映的相关情况进行分类,交给各个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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