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法院“扫黑除恶”首例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7被告因敲诈勒索获刑

4月18日,榆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郭某、马某军等7人敲诈勒索罪案。涉案的7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分别获刑,并处罚金。区“扫黑办”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旁听。

该案是榆阳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榆阳法院宣判的首例涉恶案件,社会关注度较高。

榆阳区法院“扫黑除恶”首例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7被告因敲诈勒索获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7月以来,被告人郭某、马某军、马某利、黄某、刘某,陈某、杨某七人纠集在一起,先后在榆林市榆阳区东沙德通“永和嘉苑”项目部工地、榆阳机场2期扩建工地和东沙“名慧华夏城”的建筑工地,以非法谋取利益为目的,以己方中有回民为幌子,以要求开设清真灶为由挑起事端,采取起哄、滞留工地等手段威胁、恐吓工地负责人,要求赔偿误工费、路费,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7名被告人共作案3起,涉案金额17300元,在上述建筑工地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榆阳区法院“扫黑除恶”首例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7被告因敲诈勒索获刑

庭审过程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等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细致、全面的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对各被告人进行了讯问或者发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控辩意见。最后,七名被告人依次向法庭做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认为,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打击刑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对七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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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主审法官表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榆阳区法院始终坚持最高的政治站位,坚决摧毁黑恶势力,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此次公开庭审的案件具有典型性,彰显了我院从重从快从严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决心和信心,同时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加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营造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

榆阳区法院“扫黑除恶”首例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7被告因敲诈勒索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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