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被判賠10萬元,北京一“老賴”拒不執行被拘,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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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狗就應該文明養狗,不然狗“犯事”了,其主人是有賠償責任的,不想賠錢就文明養狗,出門帶著牽引繩,導致狗傷人或者嚇到人,對它人對寵物主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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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區裡飼養猛犬不戴牽引繩和嘴套,咬傷人拒不賠錢


事情還要從2016年說起,2016年7月20日晚,周女士遛彎的時候被跳院出來溜達的羅納威撕咬,傷勢慘重,聽到聲音的狗主人馮某出來將狗拉回去,於第二天陪周女士去醫院看病。

周女士上後住院200多天,馮某就給拿過一回錢,周女士打算找他要賠償68萬,包括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傷疤美容費,肌肉缺失修復費等等。而馮某認為錢太多,不合理,拒絕支付,二人於是就去法院打起了官司。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馮某有義務賠償周女士,於是判決賠償10萬元,包括醫藥費,交通費,誤工費,護理費等等。

宣判到現在,幾年過去了,馮某不執行賠償不說,還經常住星級酒店。法院把馮某列為老賴,在馮某住酒店的時候抓獲。


目前依據法律,馮某有能力支付賠償卻隱瞞不報,拘留15天以後,還是要賠償…

寵物管理條例有規定,誰養的狗誰負責

我國有這方面的規定,誰飼養的寵物惹事了,就是沒看住,寵物主人附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羅納威本來就屬於大型犬,在北京是限制狗,不應該出現在人口密集的小區,雖然狗 自己跑出來的,但沒有管理好,也是主人的責任,致人受傷以後,就應該賠償,這是應負的責任。

文明養狗真的非常重要

我們當地有一隻金毛,每天去人民公園溜達都不戴牽引繩,金毛還有一個毛病,就是喜歡撲人。這天,一患有心臟病的大媽和朋友溜達,結果狗從後面竄出來直接將大媽撲倒,心臟病發作,附近人又不會心肺復甦,她倒地的地方距離醫院就200米不到,可惜了。

後來賠償多少錢咱們也不知道,但如果戴了牽引繩,不就沒這事了麼?


養狗一定要戴牽引繩再出門,這不僅對他人負責,對狗也好,因為不戴牽引繩導致的事故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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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灣拉布拉多


前幾年,北醫三院還是積水潭醫院忘記了,收了一被狗咬傷的大爺,重傷,被兩條藏獒,三條德牧咬的,聽說是郊區部隊大院裡的跑出來的,又重症監護又病房住院的,一個月左右出院了,您這200多天,真能住,您直接住太平間多好


心平氣和你大爺


狗咬人了,養狗人是要負責全部醫療費,誤工費,法院依法判了,自然證據齊全,費用合規合法合理,當給。

拒不執行,當罰當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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