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案宣判现场搬进案件多发的森林公园

非法狩猎案宣判现场搬进案件多发的森林公园

西安晚报讯(文/图 记者 于忠虎 吕聪)为以案释法,敲响警钟,4月18日,旬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3起非法狩猎案的审判现场搬到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较为集中的旬邑县石门森林公园,为当地群众送去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旬邑县马栏镇、清塬镇、城关街道办的百余名群众旁听宣判。旬邑县人民法院刑庭有关负责人对非法狩猎罪的法律规定,禁猎区、禁猎期、禁用的工具、方法及三有动物种类现场讲解。

非法狩猎案宣判现场搬进案件多发的森林公园

随后,法官对董某某非法狩猎案,门某某、董某甲非法狩猎案,吕某某非法狩猎案等3起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经审理,被告人董某某、门某某、董某甲、吕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根据被告人不同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4名被告人以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结束后,旬邑县委政法委组织林业部门、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森林公安机关、林业防火部门等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讲活动,为群众进一步普及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对生态环境安全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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