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縣公安局查處一起尋釁滋事案

通渭县公安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2019年4月10日,通渭縣公安局隴山派出所接張某電話報警,稱其在轄區陳賈村村址辦公時被當地百姓賈某某毆打,要求出警調查處理。

接報後,通渭縣公安局組織隴山派出所民警及時趕赴現場,通過現場調取視頻錄像固定證據、走訪調查和詢問當事人。現查明,2019年4月10日16時許,鎮村兩級幹部在村址為貧困戶發放食用碘鹽時,村民賈某某酒後以自己沒有分到食用碘鹽為由,遂用手機一邊給村文書賈某章攝像一邊辱罵質問,後又對其進行推搡;駐村幹部張某前來勸說,賈某某又對張某進行攝像並質問,過程中看見駐村幹部李某某正在攝像,欲搶奪李某某手機並與其發生撕扯。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四)項之規定,賈某某被通渭縣公安局依法處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五百元。

通渭县公安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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