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法院:十年宅基地转让费终追回 申请人锦旗表感谢

近日,华龙区法院执行局冯志刚法官办公室收到申请人送来的一面锦旗,上写着“感谢人民好法官,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华龙区法院大力开展“百日办案执行竞赛”以来,执行干警主动加班加点,迅速掀起执行高潮,执行工作更是不断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赏。这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的真诚谢意,体现了执行工作的辛勤付出,更彰显了执行为民、甘于奉献的司法精神。

华龙区法院:十年宅基地转让费终追回  申请人锦旗表感谢

清晨6点,冯法官带领执行干警对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于某采取突击抓捕行动。“你是不是于某,我们是华龙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鉴于你长期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现将你依法拘传,到法院配合调查工作。”根据线索,长期未现身的于某在家中被逮个正着。

案件原来是,1992年,华龙区黄河路某村村民于某,经第三人介绍,与非农业户口的解某达成以4万元的价格转卖宅基地的协议。于某收到转让费后向对方出具相关收据,并有两人作为见证人。但经解某多年催要,于某始终未将该宅基地实际交付,双方由此形成纠纷。

2008年,买宅基地未成的解某将于某起诉,请求法院认定双方协议无效。法院经审理查明以上事实,并依据农村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判定双方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判决于某偿还解某4万元。

2009年,迟迟不愿归还钱款的于某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进行相关调查,发现于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此时的于某已经联系不上,不知所踪。

最终,2019年4月某天,申请人解某查找到于某的线索,冯法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制定预案,于清晨对于某进行突击抓捕。

于某到案后,交代自己常年在外打工,但并没有多余存款,推脱自己无钱还款。

冯法官和法官助理刘天面对于某的无理抗拒执行,采取攻克心理防线战术,轮番对其以法理、情理进行说服训教,并严肃告知其拒不执行的行为将面临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

当晚10:00,有感于常年躲避仍逃脱不了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于某最终向执行干警屈服,主动联系家人筹款,当天将4万元案款全部交付。

申请人解某收到案款后,激动万分,“感谢冯法官、刘法官,多亏你们一心为民办案,我这交出去十年的钱终于回来了。”

“感谢人民好法官,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这是来自人民群众心底深处对执行干警的认可,也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期待和要求。华龙区法院将始终不忘初心、牢记司法为民的使命,始终将人民的诉求挂在心间、扛在肩上,砥砺前行,力争在“百日办案执行竞赛”的行动高潮中向人民群众交付一份份满意的答卷。(记者 张峰利 刘志文、冯志刚、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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