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古代為了避免同姓結婚,竟然用這種方式!

夏商時代,並無同姓不婚之制度。

中國從西周時代起,才確立了這一婚姻制度,出於倫理和生理兩方面的考慮。如“同姓不婚,懼不殖也”;“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認為同姓通婚將影響種族的繁衍和後代的質素。買來的妾室如不知姓氏,則用

占卜的方式確定,以避免同姓婚姻。

沒想到!古代為了避免同姓結婚,竟然用這種方式!


古代違反這一規定者,輕則受到輿論譴責,重則受到法律懲處。唐律規定:同姓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論。明、清律規定:凡同姓為婚者各杖六十,離異。但上古的姓和後世不同。上古時代,同姓必同宗,後世則同姓不一定有血統關係。所以清末《大清現行刑律》刪去了這一規定。

沒想到!古代為了避免同姓結婚,竟然用這種方式!


最後,同姓不婚的制度在清末被廢除。

在朝鮮王朝,同姓可婚但同本貫絕對不可,否則視為不倫。

越南古代儒者雖然提倡同姓不婚,但社會上並沒有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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