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教育廳迴應“學生疑成績差被強迫不能參加中考”事件

新京報快訊 據山東省教育廳官方微博消息,近日,網曝“東明 100 多名學生疑成績差被強迫不能參加中考”,引起媒體和社會廣泛關注。菏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 立即進行了嚴肅查處。各地要從中吸取教訓,採取有效措施,正 確宣傳解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嚴禁強制初三學生分流和剝 奪學生中考權利,現就有關事宜緊急通知如下:

一、加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宣傳解讀。各地各學校要全 面、正確理解和執行國家、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嚴格按照 《山東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轉發的通知》和《山東省教育廳關 於做好 2019 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入園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字〔2019〕6 號)要求,統籌推進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 協調發展,依託人生規劃地方必修課程、主題班會、職業教育活 動周以及網絡新媒體等,開展形式多樣的招生宣傳活動,加強對 學生生涯規劃的指導,讓廣大考生和家長充分了解中考招生和職 業教育招生政策,教育引導學生理性、自願選擇適合自己的高中 階段教育類型。

二、嚴禁強制分流學生。各地要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國 辦發〔2017〕72 號)要求,通過在普通初中開設職業技術課程、 組織普通初中學生到當地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選修職業 教育專業課程等多種方式,確保初中學生完成義務教育,為中職 招生打下基礎,提供多種成才渠道,使他們升學有基礎、就業有 能力,有針對性地防止初中生輟學。學生分流必須堅持自願原則, 不得違背學生意願強制分流。

三、嚴禁剝奪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權利。根據教育部 《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教基二〔2016〕4 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 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 據,各地各學校不得以學生分流等任何藉口,剝奪學生參加初中 學業水平考試的權利。

四、全面開展違規宣傳違規招生排查。各市、各縣(市、區) 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初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要切實規範基礎管 理,全面排查高中階段招生工作中存在的各種違規行為,及時進 行整改。要深入開展“堅持立德樹人 迴歸教育初心”教育理念 大討論活動,樹立正確的教育政績觀,堅決糾正單純以升學率考 核評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做法。要加強監督檢查力度,主動 公開舉報電話和郵箱,及時回應群眾的關切和訴求,對違反高中 階段招生和中考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立即糾正並依規依紀追責 問責。

各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 2019 年 5 月底前, 對全部初中學校、中職學校開展全面排查,排查和整改情況以市 為單位形成書面報告,分別報我廳基礎教育處、職業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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