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杜女士赴杭州花100多萬元購置了一輛瑪莎拉蒂總裁轎車。
買來後杜女士很少開,大部分時間都停在上海家中。
但最近,杜女士卻遇到了這樣的“怪事”——
去年11月起,杜女士總是莫名接到114的移車電話。一頭霧水的杜女士以為是搞錯了,向114反映了問題,但還是沒能解決問題。
直到一天,她接到了電子警察抓拍的違章短信。
一看違章的地點是慈溪,杜女士就更加納悶:自己從沒去過慈溪,怎麼會在那違章?
4月14日,杜女士向慈溪交警舉報,稱自己的車疑似被套牌。
慈溪交警接到舉報後,通過研判和排查,鎖定了套牌車的位置。隨後,路面巡邏交警扣押到了該輛套牌車。
由於現場沒有發現司機,民警將該車拖回停車場,並通知杜女士前來比對確認。
16日上午,杜女士駕車來到慈溪交警城區中隊停車場。
看到套牌車輛,她傻了眼。
兩輛瑪莎拉蒂停在一起,真假難辨,同款同色,車牌號碼也都一樣。
可當“李鬼”遇上“李逵”時,便原形畢露。
仔細瞧,還是能發現兩輛車的不同之處,比如車輛的LOGO、輪轂、內飾等顏色不同,真車車身一側車標下有英文,套牌車上卻沒有,且套牌車的車尾加裝了尾翼。
目前,使用套牌的車輛被扣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交警說法
對假牌套牌假證違法行為如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39號令):機動車駕駛人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違法行為,一次記12分。
通訊員 沈欣 劉海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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