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加盖印章的几种“法律效力”

合同盖章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合同法》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表明对于合同内容的认可,进而表明双方对于合同的权利义务达成合意,合同此时成立。

合同中加盖印章的几种“法律效力”

由于合同盖章时合同成立的标志,所以在实践中盖章时法院判定合同是否生效的重要证件,加盖真实印章后,当事人便不需另行举证证明合同已经成立,进而去认定案件事实。所以合同盖章问题是涉及当事人利益的重大问题。虽然理论上,理解盖章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在实践当中,由于种种原因,比如:当事人对于印章的重视程度不够,丢失印章;抢夺印章;盗窃印章;合同拒绝加盖印章等情况频频发生。就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认定。

一、盗盖印章的效力认定

盗盖印章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则需要特别情况特别对待。对于印章所有人,对于印章的保管是否存在过失,是确定其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对于盗盖印章者的民事责任,则需要结合第三人是否知情,从而区分盗盖印章者的民事责任。而用盗来的印章签订合同的效力,若第三人不知情且印章所有人未尽到了保管义务存在过失,则为了保护信赖利益,合同此时是有效的,而盗盖印章者需要承担对于印章所有人因此所受损失。

合同中加盖印章的几种“法律效力”

二、借用印章的效力认定

印章所有人应有妥善保管与依法使用的义务,出借印章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对于管理义务的疏漏,应当承担过失责任,若因出借印章产生合同纠纷,印章所有人则理应承担责任,合同在印章所有人与相对人之间成立。

而借用者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借用印章故意损害印章所有人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据代理人是否越权,是否恶意等具体分析合同的效力以及责任承担方式。

三、一方未加盖印章的效力认定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在合同上签字但是未盖章;一种是即未在合同上签字又未在合同上盖章。企业作为特殊主体,法定代表人签字意味着什么法律效力呢?比如,法定代表人签字未盖章的借款合同,属于单位借款还是个人借款,这在实务中也经常遇到。需要结合当事人是否善意,从事业务是否与公司相关,借款用途是否用于公司业务等具体情况分析。

合同中加盖印章的几种“法律效力”

其余还有关于超越职权的签章行为以及变造、伪造印章签订合同的效力和责任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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